法官指警员没有特权以高速行车 执行任务

加拿大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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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通社11月8日星期四报道,卑诗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一名兰里市皇家骑警以时速147公里行车,超过车速限制60公里的接近90公里,要为2014年7月、于菲沙公路发生的一宗车祸负80%责任,意外导致一个卡加利家庭的营地车损毁。

事发时,该名警员正驾车回应一项召唤,期间撞向营地车,但事后该4人家庭和涉及意外的骑警均离开现场。

法官指,被告不能以赶着回应召唤而有特权高速行车,为公众构成不合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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