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茶姬︱广西奶茶店“老翻”LOGO被判赔40万 两铺仅隔20米

加拿大都市网

近日,广西来宾市出现一间高仿内地知名茶饮品牌“霸王茶姬”的山寨奶茶店,不仅设于正牌门市仅20米处,其店名、商标、装修以至招牌产品“伯牙绝弦”均全盘照抄。南宁知识产权法庭日前审结案件,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处涉事餐饮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3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7万港元),并须刊登不少于7日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涉事的山寨奶茶店。小红书@餐饮小诸葛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首作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首作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西八老马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西八老马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world wanderer
霸王茶姬陈设。小红书@world wanderer

 

装修产品全盘照搬

央视报道指,自2025年8月起,一间与知名茶饮品牌“霸王茶姬”极为相似的奶茶店在前者门市附近仅20米处开设,该店门面招牌采用橙色底色及女子头像,名称含“茶姬”二字。此外,该店的室内装修、店员服饰以至用具均如出一辙,更于实体店及线上平台公然贩售与原告注册商标同名的明星产品“伯牙绝弦”。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于代亮表示,被告在未获许可下,将原告注册商标中的显著标识“茶姬”注册为自身企业字号,并于经营中使用“茶姬荟舞”等标识,极易引致消费者混淆,属于典型“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结合被告的过错程度及获益情况,最终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35万元,并需刊登不少于7日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事件引来网络热议,不少网民于涉事奶茶店的网店留言,嘲讽道:“在这上班会不会尴尬呀,明目张胆模仿。”据悉,“霸王茶姬”成立于2017年,目前在国内外拥有数千家门店,2024年营业额超100亿元,“伯牙绝弦”是该品牌旗下的明星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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