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资助政策应否与学生的私人生活习惯绑定?内地著名学府四川大学近日发布2026至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一条审核标准明确列明:凡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被即时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消息传出后随即冲上网络热搜,引发公众对于“贫困生是否有权吸烟”及高校管理边界的激烈争议。
综合内媒报道,事实上,这项备受瞩目的条款并非四川大学如今首创。该校早在2016年发布的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已将吸烟及酗酒等行为纳入限制范畴,并在历次修订中予以保留,至今已沿用整整十年 。此外,内地多所高校亦有类似的约束机制。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均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中列明,有嗜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一律不予认定为困难生,亦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四川大学。
网络舆论呈两极分化
对于这项推行已久的规定,网络舆论呈现两极分化。反对者质疑,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应以客观财政状况为唯一指标,吸烟纯属合法的个人生活习惯,校方以此作为资助的“一票否决”条件,存在过度干涉私人生活及“一刀切”的嫌疑;支持者则强调,学费减免与助学金均属于帮扶性质的公共财政资源,旨在雪中送炭,受助学生理应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不应将有限的扶助资金挥霍于非刚需的成瘾性消费上。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解读指,公众无需对此进行情绪化解读。他指出,大学虽推进无烟校园,但并非剥夺成年学生的法定吸烟权,而是透过资助政策进行育人引导。他强调,政策针对的是“长期习惯性吸烟”并产生持续高额开支的不良嗜好,而非偶发的吸烟行为,两者在落实评议时应作清晰区隔,以求在经济帮扶与价值引导之间取得平衡。
网民留言:
- “既然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政府和学校减免学费,转头却有钱去买烟抽,这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公共助学资源应该留给那些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的真正贫困学生。”
- “支持学校的政策。烟瘾重的人每个月买烟都要花几百元,这笔开销在生活费里占了很大比重。既然有能力支付这笔非刚需的消费,说明其经济状况还没有到需要减免学费的赤贫地步。”
- “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执行起来难度极大。如果靠学生之间互相举报来取消资格,很容易在班级里造成同学关系紧张和互相猜忌,学校必须在收集证据和保障隐私之间做好平衡。”
- “吸烟虽然有害健康,但始终是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困难生的认定应该只看家庭收入等客观数据,如果连抽烟、喝奶茶、日常娱乐都要被道德审查,这无异于对贫困生进行人格上的‘完美道德’绑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