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原常委朱芝松 受贿¥1.39亿一审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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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受贿1.39亿余元人民币,被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央视新闻指,法院同时判朱芝松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朱芝松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案情指,2003年至2024年,朱芝松利用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闵行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融资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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