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像通话偷拍女友裸照 偷窥罪成男子上诉驳回

加拿大都市网

■■一名男子因偷拍女友的裸照,被判偷窥罪成,被告不服裁决,上诉遭驳回。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讯
 

多伦多一名男子因偷拍当时的女友裸照,较早前被判偷窥罪成。他不服判决上诉,安省上诉庭周五驳回该男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文件显示,该对被禁止公开姓名的男女,在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期间曾经分居异地,两人经常透过视像通话(video chat)功能沟通。居住在安省雷湾(Thunder Bay)的女事主,有时会在两人的视像通话中裸露身体,甚至摆出有性爱含意的姿势。

案中男被告,有时会使用电脑的萤幕截图(screenshot)功能,拍下女事主的裸照,并储存于电脑内。

女事主期望前男友保护其私隐

女事主在审讯时称,虽然她自愿在视像通话中裸露身体,但不知道男被告偷偷拍下她的裸照,并将该些裸照储存于他的电脑内。

法庭文件又指,两人分手后,男被告将女事主的部分裸照电邮给很多人,包括女事主在职场上的联络人。

被告男子被控发布裸照罪名不成立,因为控方无法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确实有发布该些裸照。不过,被告拍下裸照的行为,被裁定偷窥罪成。

被告不服裁决,指其前女友是知道自己在镜头前裸露的,因此她对自己的私隐,有不合理的期望。被告又指,原审法官错误地指称他偷偷进行拍摄,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他打算隐瞒拍摄行为,并称女事主从未明确表示,她不想被告拍下截图。

不过,安省上诉庭认为,女事主期望前男友会保护其私隐,属于合理期望。男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亲密伴侣之间的协定,决定维持原判。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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