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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都市網】卑詩最高法院周五正式駁回中國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提出的,放寬對其保釋條件的申請。
孟晚舟方面早前向法院提出個,希望放寬對她的保釋條件,包括允許其在宵禁時間外、在沒有法院指定安保人員的陪同下外出等。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埃克(Williams Ehrcke)認為,自孟2018年12月被捕後施行的保釋條件,仍是確保她在訴訟結束前不會逃離加拿大所需要的最低限制。
孟的丈夫劉曉棕在早前向法院遞交的書面證詞中指出,現在新冠疫情持續,而負責監察工作的獅門風險管理集團(Lions Gate Risk Management Group)工作人員要與妻子持續近距離接觸,孟是甲狀腺癌倖存者且患有高血壓,如果在與他人,包括與安保人員的密切接觸中感染新冠病毒,都會令她面臨嚴重的健康風險。
另外,孟的代表律師還指出,現行保釋條件中的諸多安保細則,很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令她在公共場合與家人的相處變得困難。
孟的辯護律師指出,在過去兩年時間裏,孟都沒有違反保釋條例,證明她值得被信任,應當允許她日間在沒有安保人員情況下在低陸平原地區活動。
不過,埃克指出,自交付1,000萬元保釋金後到現在,孟的情況並沒有發生任何改變以讓他相信放寬限制條件是必要的。
孟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時被捕後,在低陸平原一懲教設施被拘留近一周,獲准保釋。她要遵守多個條件,包括居住在她位於溫哥華的住所;左腳踝上佩戴GPS電子定位腳鐲,並付費聘請安保公司來監控動向,以確保她不會偏離法院設定的界限(溫哥華、列治文和北岸區域);交出所有護照;保持通訊暢通;以及在指定時間出庭。還有,她不得前往溫哥華國際機場或渡輪碼頭,而從晚上11時至翌日清晨6時,她必須留在溫哥華西區的住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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