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稅務局(CRA)提醒公眾,延長之後的2019年度報稅截止日期已經臨近,儘管國民可在9月1日之前支付所欠稅款,但仍必須在6月1日之前完成申報。
加拿大稅務局表示,明白新冠(COVID-19)大流行可能使部分加拿大人在申報稅項時遇到困難,因此已延長了今年報稅和付款的期限。
大多數個人提交2019年稅表的截止日期已延長至2020年6月1日,支付所欠稅款的截止日期也已延長至2020年9月1日。國民只要在延長的截止日期之前付款,就不會被收取罰款和利息。
如果你、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是自僱人士,那麼你必須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報稅,而付款截止日期同樣延長至2020年9月1日。
對於那些必須分期付款的人,原本2020年6月15日的付款,也已延長至9月1日。 只要在2020年9月1日之前付款,將不會被罰款以及收取利息。
由於COVID-19而導致的報稅和付款期限更改的更多信息,請到加拿大稅務局相關網站查詢:
Income tax filing and payment deadlines: CRA and 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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