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奇葩男自爆大選投兩次票 一個說要測試系統另一個是外國人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擁有多年監督選舉經驗的加拿大國民,被指控在2019年聯邦大選時故意投票兩次。這是由選舉監管機構周二(6日)披露的兩宗相對罕見的違反投票法行為之一。

據《星報》(Toronto Star)報道,加拿大選舉專員辦公室(Commissioner for Canada Elections,CCE)表示,吉爾克里斯特 (David Gilchrist) 於2019年在魁省的兩個不同選區投票時告訴官員,他想「測試選舉系統」。

他於2019年9月23日通過特別投票程序進行了第一次投票,這是加拿大選舉局為那些無法提前投票或無法在選舉日當天投票的人所提供的選擇。

根據專員周二發佈的違規通知稱,吉爾克里斯特於10月11日進行第二次投票,使用了他父親的選民資料卡。

違規通知稱:「2019年10月12日,他向兩名加拿大選舉局官員承認,他投票兩次,目的是測試選舉制度。」

大選投票日是在當年的10月19日。

違規通知將吉爾克里斯特描述為「了解選舉過程」的人,曾在「幾次」市級、省級和聯邦選舉中擔任選舉工作人員。在國外,他是2004年和2014年烏克蘭選舉的觀察小組成員,也是2006年海地選舉的觀察員。

關於吉爾克里斯特在第二次投票後的隔日告訴加拿大選舉局他投了兩次票,專員辦公室沒有直接回答為甚麼該單位花了近5年時間才宣布這一發現。

發言人克魯塞特(Myriam Croussette)在一封電郵中說:「審查或調查所需的時間長短可能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文件的性質或複雜性、相關人員或實體的合作程度,以及CCE可獲得的信息。」

吉爾克里斯特被罰款1,250元。

兩次投票被罰款的情況並不常見,上一次處罰發生在2022年,對象是在2019年選舉中也投票了兩次的人。

更罕見的是專員周二公開的另一起違規行為,一名外國人尋求投票。

根據加拿大選舉專員公布的詳細信息,這名外國籍疑為華裔的馮其南(Qinan Feng,譯音) ,於2021年9月致電加拿大選舉委員會,報告他通過郵遞方式收到了一張選票,但又聲稱從未申請過選票。

這位馮先生還向加拿大皇家騎警投訴說,他的資料被欺詐性地獲取並用於申請特別選票,且有人試圖在選票寄達時從他那裡竊取選票。

加拿大選舉專員在違規通知中表示,這兩段故事「後來被證實是虛假的」。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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