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利。資料圖片
卑詩省西溫華裔富商苑剛被槍殺及分屍案,周三由被告趙利的辯護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做結案陳詞補充。他指出,控方稱趙利開兩槍擊中苑剛導致對方死亡,是蓄意及有目的行為,但卻沒有可靠事實支持該判斷,包括在控方認為較具可靠性,即趙利向警方作出的口供中,也找不到該結論的依據。法院將於5月1日再開庭,屆時會確定宣判日期。法官表示,預計會在今年6至7月宣判此案。
■苑剛。資料圖片
是否意外開槍成謀殺罪關鍵
案件原本已在今年3月14日完成結案陳詞,不過當日唐納森稱趙利希望結案陳詞後與律師交談,因此要求向法庭補充結案陳詞。法官舒爾特斯(Terrence Schultes)同意申請,並將日期定在3月22日,但因唐納森有事無法出庭,才再押後至周三。案件周三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再開庭,被告趙利身穿深色西裝及白色襯衣、系領帶出庭,坐在被告欄內通過普通話傳譯了解審訊內容。
唐納森就之前在結案陳詞中需要澄清、補充及強調的地方,向法官逐項陳述。檢控官阿德里安娜李(Adrienne Lee)結案陳詞時曾指出,趙利為經驗豐富的獵人,對獵槍極為熟悉,他開兩槍擊中苑剛均為蓄意,不能解釋為意外。
此案趙利被控二級謀殺,因此他是否為意外開槍,成為二級謀殺或者誤殺定罪的關鍵。唐納森說,趙利案發次日被捕後,由一位說普通話的華裔溫市警員問話,他的供詞找不到可以證實有計劃或故意開槍的證據。
唐納森說,苑剛此前從未毆打過趙利,而趙利在案發後的情緒顯示,他對開槍導致苑剛死亡也十分難過。唐納森也就一些司法鑒證細節作出補充,例如案發時苑剛的襯衣領口有一個洞,但鑒定結果無法確定為彈孔。此外,兩人打鬥時移動範圍較大,血漬噴濺痕迹分析只能對還原案發經過提供輔助,而非決定因素。
5月1日開庭時趙利將以視頻方式出庭。法官舒爾特斯表示,有信心可在6月中至7月間作出判決。
案發於2015年5月2日,趙利被控在西溫住宅內開槍導致苑剛死亡,後將屍體切割約100份裝入多個袋內。趙利被控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他否認控罪。
本報記者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