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因偷運毒品被警方拘捕的華裔男子林光(Tenny Guon Lim,譯音),遭卑詩省法院判處8年徒刑。
林光當時想從溫哥華國際機場運走從亞洲進口的35公斤海洛英,他找到一名加航員工裴蘭迪(Randy Norman Per,譯音)當內應。兩人多次以電話和短訊聯繫毒品運送接應細節。裴蘭迪靠着身份之便,在機場開了一個倉庫。
運毒當天,林光開着一輛黑色平治車進入事先藏有毒品的倉庫,裴蘭迪再把海洛英裝進林光的平治車廂。
遇機場警察查車揭發
隨後林光驅車離開,幾乎大功告成,本以為這個天衣無縫的計劃可以讓他大賺一筆,沒想到車輛被機場警察攔截,事迹敗露。警方估計,該批毒品市值900萬元。
法官赫姆斯(Heather Holmes)指出,海洛英是最具破壞性的毒品之一。「這批海洛英的數量巨大,如果被賣到社區,會對很多人造成危險,對社區造成傷害。」赫姆斯說。
但基於林光有良好的教育和就業背景,且在此案前並沒有任何犯罪紀錄,所以僅判刑8年。去年協助運毒的裴蘭迪也是判囚8年。
法官並告誡林光住豪宅卻納稅不多。赫姆斯說:「在你的報稅表上宣稱自己年收入47,000元,但生活方式表明你擁有的資產遠遠超過收入所能負擔。」
法庭文件顯示,林光原本住在西溫Rosebery Avenue一幢海景豪宅中,如今該房產已出售,所得款項被視作犯罪所得,已遭沒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