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按充電時間收費被指不公平,車主希望聯邦政府修改相關規定,改為按充電量收費。有些業主立案法團根據聯邦政府的規定,以充電時間計算費用。但有電動車車主指,這種計算方式不公平,令車主多付費用。
維多利亞電動車協會(Victoria Electric Vehicle association)基建設施專家辛德森(James Hindson)表示,電動車越來越普遍,聯邦政府應儘快修例,改變目前這種不公平的按時收費模式。
舊款電動車充電時間較長
辛德森說,按充電時間計算費用的方式,車主要多付很多充電費用。不過,加拿大測量部(Measurement Canada)必須對充電計量表先進行驗證,當局才會批准使用按充電量計價的模式。
布拉德利(Brian Bradley)是溫哥華一個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他說在自己住的大廈內為電動車充電,同樣要面對收費過高的問題。
他指出,電動車的充電時間長短視乎車款而定,市面上大多數電動車的充電速率為每小時3.3千瓦,而較新型電動車的充電速率則可達到每小時6.6千瓦,因此車款較舊的電動車,充電費用往往要比新款車貴一倍。
目前,部分公共充電站依然提供免費充電服務。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