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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間房屋位於溫哥華西區。Samuel Cheng圖片
一個來自中國的房地產投資者,入稟卑詩最高法院,約128萬元涉及海外買家稅的稅款提出上訴。而就在上個月,也有一宗類似法庭訴訟,一位列治文華裔女子以其非居民前夫,僅持有1%業權為理由,入稟法院拒絕繳交約24萬元的海外買家稅。
根據6月21日向法院提交的呈請,王國章(Guozhang Wang,譯音)於2010年與家人移民加拿大,並以800萬元人民幣(目前約合152.2萬加元),將其木材業務出售給他的姻親趙國方(Guofang Zhao,譯音)及其妻子黃丹(Dan Huang,譯音)。由於趙國方和黃丹沒有800萬元人民幣,所以他們同意在沒有利息和沒有截止日期的情況下償還。
他們在2015年8月要求額外的1,240萬元人民幣,在業務改善時開始償還,包括2017年3月償還180萬元。
入稟狀指沒有實際權益
王國章於2011年購買4個溫市西區物業,並分別在2013年及2014年出租及出售。
據網上媒體theBreaker報道,在2016年11月,王國章以862萬加元的價錢買下位於溫哥華西區邱吉爾街(Churchill St.)5500號路段的一幢房屋,但未能為431萬元按揭找到貸款人。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按揭經紀建議他尋找擔保人。因此,黃丹於2017年1月的合同購買附錄,成為該物業的1%業權持有人。
王國章就黃丹擁有的1%業權,支付了海外買家稅約1,280,070元。
卑詩省府2016年8月2日起,向購買大溫住宅物業的海外買家,加征15%物業轉讓稅(PTT),後在2018年2月調高至20%。上述被評估的海外買家稅,遠高於1%業權比例,是因為當局認為王國章獲得對方的很多還款,已用於償還貸款,由此黃丹的實際產權比例遠高於1%。
今年3月,卑詩財政廳確認該海外買家稅評估金額,是假設黃丹在2017年3月償還貸款,是為了買入該間邱吉爾街物業而估計,認為黃丹已獲得實際權益。
但有關入稟狀辯稱,黃丹在該物業沒有實際權益,而黃丹及其丈夫趙國方沒有參與中國或加拿大的房地產買賣,趙國方夫婦除一天在溫哥華國際機場短暫停留外,沒有來過加拿大。黃丹名義上擁有該物業1%業權,只是為了應CIBC按揭經紀的要求,擔任王國章的按揭貸款擔保人,別無其他原因。
該間設有8個睡房和5個浴室的豪宅,當時開價為1,180萬元。
上述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
上月底本報曾報道,擁有加國永久居民身份的華裔女子楊紫(Zi Yang,譯音),以居住在中國的前夫占物業業權僅1%為理由,拒絕繳付約24萬元的海外買家稅。不過,省財政廳卻質疑兩人的財務關係,並且指她是為外國人持有物業。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