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寶區居民上訴案 裁決或需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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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多位馬寶區居民周一到庭旁聽。

圖文:本報記者沈雯潔

溫西馬寶區(Marpole)部分居民,反對市府在該區興建提供無家可歸人士暫住的組合屋(Modular Home),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司法複核申請遭駁回後。居民於周三在位於溫市中心的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申請。法官表示需一段時間才能作出判決。代表溫哥華愛民協會(Caring Citizens of Vancouver Society)的律師布朗(David Brown)表示,法官可能需幾個星期時間作決定。

上訴庭於上午10時起開庭,50多位居民到庭旁聽。愛民協會律師布朗,首先陳述市政府不應該在未舉行公聽會的情況下就在馬寶區興建組合屋,他認為該區居民保留關心住房附近「改變土地用途」(rezoning)的權利。

但在庭審過程中,布朗並未針對馬寶區組合屋興建地盤距離勞里埃小學(Sir Wilfrid Laurier Elementary)僅約25米的距離提出論述。

指公聽會實為資訊通報會

代表市府的律師麥克尤恩(Kim McEwan)表示,市府在作出興建組合屋決定前已諮詢社區意見,在過去幾個月內舉行了4場公聽會,吸引了逾650位市民到場,共收到120封郵件以及288封住戶意見。

愛民協會發言人帕拉斯丘克(Derek Palaschuk)向《星島日報》記者表示,辯方律師提到的4場公聽會,根本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議,頂多是資訊通報會(informaiton session),而且其中一場會議還被市政府突然取消。

他說:「公聽會意味着市民在市議會前舉行會議,但我們從未參加任何類似會議,我們參加的會議僅是情況通報會。參加通報會人數僅為60人,但事實上在馬寶區有數百位居民希望有機會發表聲音。」

帕拉斯丘克表示,當時馬寶區附近小學提出為政府提供校內體育館,用作公聽會場地,卻遭政府拒絕。在場另一位市民表示,他從未看到市府張貼出有關的公聽會告示,若政府張貼出來,他一定會參加。

庭審持續至下午4時才結束,在場三位法官表示,需要一段時間才能作出決定。布朗向本報記者表示,他估計法官可能需要幾個星期時間來定奪。

居民徐偉權說:「我們所展示的證據很充分。作為一位家長和納稅人,市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未聆聽公眾意見是不妥善做法。」

另一位居民仇雲霞則表示:「與一審不同的是,這次上訴共有3位法官,他們需要長時間全面閱讀分析,才能作出判決很正常。這一個星期可能沒有結果,但我們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能擁有聽證權,在市議員面前陳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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