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致好友一死一傷 女留學生被判入獄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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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晶晶飲酒後高速駕駛失控,導致兩名乘客友人一死一傷。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

中國留學生潘晶晶(Jing Jing Pan,譯音)昨日在紐馬克市的安省法庭承認醉酒駕駛罪名,被判入獄42個月,退庭後隨即押解入獄,刑滿後將被遞解出境。潘晶晶在法庭上道歉和承認全部責任。潘晶晶的父母及親屬專程由中國飛抵陪同出庭。

■潘晶晶母親由親友陪同離開法庭。本報記者攝

■ 潘晶晶母親由親友陪同離開法庭。本報記者攝

■潘晶晶父親步離法庭。本報記者攝

■ 潘晶晶父親步離法庭。本報記者攝

 

潘晶晶在聆訊期間不停飲泣,當法官問她是否要發言時,更泣不成聲。她說,對所做的事致歉。這是終身難忘的可怕事件,她對此感到非常抱歉。法官判案時指出,這是一宗樂極生悲的事件,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發生的醉酒駕駛引致的悲劇。法庭的判刑無法復原事件所帶來的傷害,以及死者親屬痛失家人的悲哀。

車禍傷者反替被告求情

法官說,事發當天3人在多倫多市中心一間扒房時,潘晶晶已經飲酒,其後在KTV內又再飲酒。高速駕駛失控導致兩名朋友一死一傷。死者的祖母在中國得知噩耗後要入醫院救治,父母親也要接受心理輔導。傷者未有提交「受害人影響聲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反而為潘晶晶撰寫求情信,因此相信已經原諒被告。

法官說,從各方提供的求情信顯示,被告是一名善良和樂於助人的年輕女子。在中國時已經患抑鬱、焦慮和飲食失調。事件後病情惡化。

法官說,很多從沒有行差踏錯的人以為醉酒駕駛是可以接受。被告認罪和承認責任,也承擔將被遞解出境的後果。法庭相信被告日後不會再醉酒駕駛,因而接納控辯雙方提出入獄42個月的刑期,並依法強制在出獄後的5年內不準駕駛。

死者堂兄稱刑期太短

案中死者堂兄是她在多倫多唯一的親人,他昨日與多名親友也有到庭旁聽,但未有親自宣讀「受害人影響聲明」,只是以書面方式提交給主控官。主控官引述聲明表示,事件對所有親屬是一個災難性的噩耗,他要中斷學校的考試,另外兩名表兄弟也要暫時放下期考,分別由溫哥華和美國芝加哥趕到多倫多處理喪事。

死者堂兄在結案後指刑期太短,但已超出預期;被告判刑對在中國的家人親友也有個交代。

 

案情回顧:醉卧后座未扣安全帶 兩乘客均拋飛車外

科學鑒證人員推斷,車禍時的車速介乎每小時108至117公里之間。潘晶晶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9至145毫克。

意外發生前數小時的傍晚,3人為事件中的傷者慶祝生日,在一間牛扒屋晚餐後,再到一間KTV唱歌。3人在KTV點了餐酒和伏特加。3人在KTV離開,準備到被告位於萬錦市的住所過夜。潘晶晶負責駕車,死者則躺卧在后座,傷者當時也坐在後排座椅。意外發生後,潘晶晶留醫至11月20日出院。

潘晶晶出生於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事發時在多倫多大學士嘉堡分校修讀財務系,在2017年畢業。傷者在約克大學讀書,而死者是皇后大學學生。

 

肇事者潘晶晶患抑鬱症 平日需服藥穩情緒

潘晶晶的辯護律師納瓦雷特(John Navarrete)向法官表示,控辯雙方達成入獄3年半(42個月)刑期的協議。事件中3人是非常要好朋友。被告事後深感遺憾,並在一佛教慈善機構做了336小時社會服務義工。

一名多倫多大學的副教授和一名教授在求情信中分別表示,潘晶晶克服不少困難才能完成學業,在校內也從沒有過失。

納瓦雷特說,潘晶晶在車禍後非常沮喪,並一直承認全部責任。兩名精神心理醫生的報告均指出,潘晶晶患有抑鬱和焦慮,在中國以至車禍發生前,都有服食穩定情緒的藥物。加拿大的醫生也有處方抗抑鬱葯。醫生相信,潘晶晶不會再犯同樣過失,也不會危害社會。

服刑期滿即遣返中國

納瓦雷特說,潘晶晶來自一個很受關愛的家庭。雙親有3名子女,為送潘晶晶到加拿大留學和生活作出很大的犧牲。潘晶晶的父母在事件發生後一直予以支持。

律師又說,潘晶晶以前從未違反任何交通規例。由於潘晶晶是留學生,被判入獄後,移民部會發出遞解令。換言之,潘晶晶在監獄服刑後,將立刻移送至羈留中心,然後遣返中國,不會獲得假釋或其他離開監獄的機會。因此被囚禁的時間比實際刑期長。

主控官在結案陳詞時補充說,潘晶晶在過去17個月以來,遵守非常嚴格的保釋條件,期間並沒有再犯事或違反保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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