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哥華市政府提醒業主,在2 月2 日前申報自己的房屋是否空置。網上圖片
本報記者
溫哥華的住宅物業業主要留意,他們必須要在今年2月2日前,向溫市府申報自己的房屋是否空置,如未能在截止日期前申報,業主除了要支付罰款250元之外,物業更會被市府視作空置,換言之,要繳交房屋空置稅,這稅項以物業應納稅估值的1%來計算。
此外,溫市府稱,截至目前為止,大約10.3萬個業主已經申報自己的物業是否空置,即占所有業主的55%。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面對可負擔房屋危機,房屋首先應是被用作居所,其次才是投資,溫哥華推出房屋空置稅,正正就是鼓勵市民善用所有房屋,並增加出租單位供應量。
羅品信又表示,距離申報最後限期只有大約3個半星期,市府促請未申報的業主儘快申報。
市府延長部分辦公時間
在已申報的溫哥華業主之中,93%是採用網上申報方式,而以致電3-1-1方式申報者則佔大約4%,另有3%是親自前往市政廳申報。
市府本周亦會向未申報的業主發出提醒通知,提醒業主在限定前申報。為了協助業主申報,市府延長這3個星期的周四及周六的辦公時間:
1月11日、1月18日、1月25日及2月1日4個周四的早上8時30分至晚上8時
1月13日、1月20日、1月27日3個周六的早上10時至下午3時
還有,溫市府上周展開房屋空置稅審計,以確保業主正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