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誹謗婚紗店賠12萬 代表律師:網上也須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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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誹謗官司獲勝的陳姬蒂(右)與丈夫梁凱文。加通社

本報記者報道

隨着社交媒體愈來愈普及,很多人都喜歡在網上發表議論,更有人以此宣洩不滿情緒,殊不知有可能觸犯官非。一華裔新婚女子,由於不滿婚禮服務公司為她拍攝的婚紗照,以中英文在不同社交媒體及網站貼文,斥該店是「黑店」,又質疑店主誠信,令該店生意大跌而要關門。代表店主的律師提醒市民在網上發表言論要小心和基於事實,如果是無中生導致別人聲譽受損,隨時要承擔法律後果。

華裔店主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控告該新婚女子誹謗,法官除判店主勝訴外,更指誹謗帶有惡意,判被告賠償共115,000元。

案情透露,洋名姬蒂(Kitty)的陳姓女子,與是攝影師的丈夫梁凱文(Kevin Leung,譯音),由2004年開始提供婚禮攝影服務,對象主要是華裔,2010年開始,在列治文以Amara Wedding為名,除攝影外,更擴大服務範圍至婚紗租賃及婚禮籌劃等。

新娘先控小額索償

2015年4月,一對準婚男女,女方是廖埃米莉(Emily Liao,譯音),男方是周愛德華(Edward Chow,譯音)光顧Amara Wedding,要求攝影及婚禮安排等服務,費用約6,000元,雖然新人未有按合約,在結婚前付清最後一期的2,500元,但Amara Wedding仍然完成合約承諾的服務,婚禮在當年7月如期舉行。但及後,新娘子因為不滿婚紗照的質素,入稟卑詩省級法庭提出小額索償,指Amara Wedding及負責人違反合約,Amara Wedding提出反索償,要求對方清還尾數,其後法庭駁回新娘子的申請。

另外,新娘子由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分別在facebook、博客、推特、微博及微信等社交媒體,以中英文指稱Amara Wedding是黑店,又說該店負責人詐騙及誠信有問題,警告其他人不要光顧。陳姬蒂夫婦曾經要求對方刪除貼文,但貼文繼續在網上流傳,令Amara Wedding信譽盡失,與它合作的攝影師也陸續離開,最後該店於2017年1月結業。陳姬蒂也因此患上嚴重失眠。

不實資訊致危險

陳姬蒂夫婦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控告廖埃米莉及周愛德華誹謗,法官韋瑟里爾(Gary Weatherill)上周四判陳姬蒂夫婦勝訴,廖埃米莉除要賠償75,000元生意損失外,更要作出40,000元懲罰性賠償。韋瑟里爾在判決書上稱:「這次個案是透過互聯網發佈不實資訊,因而產生危險的一個例子。」

他又稱:「以我的觀點,埃米莉(被告)在網上向原告作出持續惡意(persistent malice)攻擊,應該換來懲罰性賠償,她及其他人以為可以利用互聯網作為發泄工具,一定要收到訊息:如果她們發佈的訊息有誹謗性,將會帶來後果的。」

惡意攻擊需承擔責任

陳姬蒂代表律師劉焯賢,周四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互聯網愈來愈方便,很多人都喜歡在網上發展評語。他提醒這樣做人必須小必,查清楚自己所寫的是否屬實,因為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事實,又對其他人有攻擊性或令人名譽受損,就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劉焯賢轉述原告(陳姬蒂)對勝訴的感受,指今次判決令她放下心頭大石,也感謝本國司法制度,可以為她們討回一個公道。

不過,劉焯賢語重心長地說:「今次官司中,被告要作出巨額賠償,原告的婚紗店也毀了,有關言論仍在網上流傳,雙方都有損失,無論被告或原告其實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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