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BC指,司機不滿意可申請索賠評估審核,或上法庭提出起訴。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報道
卑詩一車主不服卑詩保險公司(ICBC)有關一宗車禍承擔事故責任的裁決,入稟法庭控告ICBC,但法官指告錯對象,要求該司機改為起訴對方司機。ICBC指出,如果對該公司的裁決不滿意,可以申請索賠評估審核,或上法庭提出起訴。
法庭文件顯示,車主克里斯汀(Frank Kristen)涉及2016年11月15日一宗交通事故,其後ICBC仲裁員要他承擔100%的責任,他不服,認為車禍中另一個司機才應對事故負100%責任,於是向北溫省級法庭狀告ICBC。
ICBC稱可申請索賠評估審核
法官裁決指出,適當方式是原告起訴另一個司機,因為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當被告是另一司機,而非ICBC。
法官並沒有駁回原告的訴訟,而是允許他在2018年6月8日之前,修改他的訴訟申請,把另一個司機定為被告。如果在該日期之前,沒有提交修改的訴訟申請,訴訟將被駁回。
ICBC發言人奧爾森(Lindsay Olsen)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指出,他們無法評論特定的個案,但他們對索賠有一定程序。
ICBC官網顯示,如果司機不同意ICBC對事故負責方的認定,可以要求理賠中心的經理審核。如果仍然不滿意時,可以申請索賠評估審核(Claims Assessment Review,簡稱CAR)。
在ICBC通知誰要對事故負責的判決後,有60天時間申請審核,費用為50元。如果審核成功推翻原判,ICBC會把費用退還申請人。
此外,車主也可以到小額索償法庭(Small Claim Court)起訴對方的司機。
如果索賠超過小額索償法庭上限,可到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