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修訂法規 禁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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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SRE建議,禁止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小圖為譚清華。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馮瑞熊報道

為保障買賣及租賃房地產的消費者,卑詩省府去年成立房地產監督局(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Real Estate,簡稱OSRE)。該局近日草擬修例,禁止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家及賣家。對此,地產業大多表示贊成,認為可以避免地產經紀出現利益衝突,令消費者有所保障。不過,也有地產業組織憂慮,此舉會令消費者失去選擇。

由於去年有報道指有地產經紀在交易中以「摩貨」從中取利,一直監管地產行業操守的卑詩省房地產議會(RECBC)的獨立諮詢小組,提出28項建議,包括禁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省府其後成立OSRE,負責監督房地產行業,更賦予該局打擊業內違例行為的執法權力。

未來一月諮詢業界及公眾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OSRE最近提出修訂多項法規的建議,包括禁止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以保障消費者以及提升地產市場的透明度,建議將在未來一個月諮詢地產經紀及公眾。
對此,地產業界大多表示歡迎。大溫地產局(REBGV)在公開聲明中,支持該項建議,更指「OSRE提出的新公開要求(disclosure Requirements),將增加公眾對房地產交易的認識」。但該局認為,有關建議未有照顧消費者的選擇,因此希望該局可以考慮到在一些需要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又在消費者同意下得到豁免。

卑詩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會長譚清華也指出,建議是好事。他承認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時,有可能因為本身利益而損害顧客的利益。資深地產經紀賴錦泉也認為修訂是正確,他指地產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無事就無事,到有事就已經太遲了」。他認為修例不僅對消費者好,也令地產經紀得到保障。

有業界盼容許一些豁免
卑詩地產協會(BCREA)指出,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在卑詩省一些小社區較常見,因為地產經紀數目不多,該會稱希望當局可以容許一些豁免。另外,在一些商業地產交易,或某些房地產類別,由於經紀與買賣雙方已建立一定的關係,所以會同時代表買賣雙方。

該會行政總裁萊恩(Robert Laing)稱,修例有可能會適得其反,「由於不願意與不認識的地產經紀合作,我們憂慮有消費者會在沒有經紀協助下自行進行交易。」萊恩稱,該會將諮詢卑詩11個地產局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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