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和北京審理加拿大電子旅遊簽證 處理結果有差別

加拿大都市网

■ 一份報告顯示,加國駐北京大使館在接受電子旅遊簽證申請個案後,將部分申請案交由渥太華處理,審批結果較寬鬆。 加通社

星島日報記者綜合報道

由加拿大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主編的最新一期《移民資訊彙編》(Lexbase),披露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移民項目經理,兩年多前撰寫的一份「質量保證報告」(Quality Assurance Report),分析北京使館在接受電腦網絡遞交的簽證申請個案(E-App),檢視若把部分申請案交由渥太華處理,在簽證審批結果上有何差別及造成哪些影響。結果是,如果這些案件是在北京處理,有29%個案會被拒簽。

在這份報告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由處理中國申請個案較有經驗(China Network experienced)的北京大使館移民官,檢討由渥太華個案處理中心(CPC-O)沒有太多中國經驗的移民官,曾經批出的近150個旅遊簽證申請個案,分析兩地移民官在對待同一個案件時,做出什麼決定。這些檢討案件都是隨機選出、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的旅遊簽證申請。

駐北京使館移民官較有經驗

報告重點是,如果由北京較有經驗的移民官審核上述案件,是否會像渥太華移民官一樣批准這些申請,或是做出不一樣的決定。如果是拒簽,這些案件是會被列為「明確拒簽」(clear-cut refusal)還是「臨界個案」(borderline cases)?

「臨界個案」是指申請者各項條件都俱備情況下,只是移民官考慮申請者以往出入加國的歷史、在中國所居住地區、所提供的財務文件等各項條件時,取捨的重點不同、主觀感受不同,從而做出不同的決定。

在報告第一部分中,加拿大北京使館(對中國情況較了解)移民官,對於渥太華個案中心(較少中國經驗)移民官批准的148件透過電子申請旅遊簽證的個案(e-App tourist cases)做出檢討。
得出的結論是,如果這些案件是在北京處理,有29%的個案會被拒簽,有12%會被列為明確被拒簽的案件。

報告指,在以往一次類似的質量保障檢討中,北京移民官曾對渥太華個案中心移民官批出的229個電子申請案做出檢討,結論是其中有16宗會在北京做出不一樣的決定(拒簽),佔全部案件7%。

更多個案申請將轉交渥太華處理

其中6件(佔2.6%)被認為是應該明確拒絕,其他是邊緣個案。上次檢討案例不限於旅遊簽證申請,而且都是由渥太華較資深的移民官做處理,所顯示的結果是,兩地移民官決策的差異不算太大,移民官的主觀因素並沒有佔據很大成分。

報告指上述案件檢討結果,將用以支持北京大使館將更多的個案申請轉交給渥太華個案中心處理。結果雖然不是完美,但是顯示,北京與渥太華在處理個案時所做出的決定,大體上沒有太大差別。
但同時也可以看到,在處理旅遊簽證申請方面,兩地簽證官所做出決定,存在着一個不可忽視的差別比率,在這類個案處理中存在內在固有的主觀因素。

上述差別只是涉及兩地移民官在審批簽證時所做出的不同決定,沒有涉及由此引發的消極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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