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被指為毒品輸出國?台灣檢獲77公斤大麻來自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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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SA稱與國際執法部門合作,杜絕經加國外流的違禁品。圖為CBSA官員在海關執勤。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加拿大被指為毒品輸出國?台灣基隆地檢署較早時檢獲共重逾77公斤從加拿大海運至台灣基隆港的大麻,緝獲時間由今年4月至6月間。該地檢署檢控官現促請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加強合作和提供情報,以阻止從加國流入台灣的大麻等毒品。而事實上,加拿大的毒品運至海外已非新鮮事;CBSA方面回應指,邊境服務局與國內和國際執法部門合作,確保受出口管制的物品不會從加國出口。

於6月6日在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獲邱姓、陳姓及黃姓嫌犯等5人,以行李後送的方式,從加拿大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25公斤,即時阻絕毒品於境外,保護國人免於遭受毒品危害。 

須倚靠在香港的騎警聯繫
今年較早時候,亞洲地區破獲兩宗從加國走私的毒品案。其中一宗事發於今年6月上旬,疑犯從加國海運超過25公斤大麻到台灣,結果在港口被基隆地檢署緝獲。據報道,案中邱姓、陳姓及黃姓嫌犯等5人,在半年前親往加國購買大麻並付款7,000萬新台幣,然後以搬家為由把大麻夾帶在行李中,通過船運送到台灣。

6月搗獲毒品幕後功臣是基隆地檢署6歲緝毒犬Pablo和7歲的Idol。據台灣的報道,即使毒梟用海綿、強力膠帶、塑膠箱包裹了5層,仍無法逃過緝毒犬的鼻子。基隆在4月時先查獲52公斤大麻,兩次共截獲大麻超過77公斤,市價新台幣1億元以上,可供4萬人次施用。

據加國《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報道,共有7個涉案嫌犯遭檢控,但台灣官員卻在從加國拿取資訊環節上吃了「閉門羹」。 

經文處:返台切勿攜帶大麻
基隆地檢署檢控主任鍾曉亞表示,台灣刑事調查局和司法部調查局是跟其他國家收集和分享情報的兩個機構,但就毒品執法方面,兩個機構無法和加國形成聯繫:相反,台灣必倚靠身在香港的皇家騎警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繫。

鍾曉亞強調,台加如能直接互相溝通,相信會讓工作變得更加簡單,大部分在台灣的大麻來源於加拿大和美國。她說,如果沒有情報分享,台灣也無法為加國在調查毒品案時提供線索。

當問及台灣投訴情報分享不足時,加國皇家騎警拒絕直接回答,只是在郵件中指出:「騎警與所有國際合作夥伴包括台灣,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大麻在台灣屬二級毒品,運輸、生產和兜售大麻是違法行為,最高刑罰可至終身監禁,或至少入獄7年和罰款數十萬元新台幣。

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王琴怡周四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經文處未經手相關事宜,但就提醒所有在加拿大的台灣民眾返回台灣時,千萬不能攜帶大麻,因為大麻在台灣視為毒品。

CBSA洋名克里斯丁的吳姓(Kristine Wu)發言人,拒絕回應涉台灣緝毒查詢,與加國協調和資訊溝通不足的投訴。她在聲明中表示,CBSA和國內及國際執法部門相互合作,確保受監管的貨物不會從加國出口。而出口貨物的風險評估,由區域官員和CBSA情報人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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