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入境加拿大需要辦理eTA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日報記者

根據加拿大新生效的入境要求,凡與加拿大簽有互免簽證協議的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在經由空港入境加拿大或是過境加拿大時,須事先辦理電子入境許可(eTA),並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不過如果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旅客是途經陸地口岸或海上口岸入境加拿大,比如經由美加邊境由美國駕車、乘坐火車、巴士或輪船、郵輪進入加拿大,則不必辦理eTA。

根據移民部提供資料,香港、台灣、韓國、日本、新加坡及大部分歐盟國家,以及具有美國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其他國家公民,都屬於上述入境加拿大時可以免簽證、但經空港入境時須辦理eTA的人群。其中香港居民須持有由香港特區護照、台灣居民須持有由中華民國外交部簽發、帶有個人身分識別號碼(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普通護照、具有美國永久居民身分的其他國家公民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護照及美國綠卡,才可照此情況辦理。

中國大陸、俄羅斯、印度、巴基斯坦、印尼、馬來西亞、巴西等沒有與加拿大互免簽證國家的公民,不論是由空港或是陸地、水上等任何方式入境加國,都必須辦理有效的加拿大簽證。在持有效加拿大入境簽證的情況下,不再需要辦理eTA。持有效入境文件如訪問簽證、學生簽證及工作簽證的人士,如果僅訪問美國後再重新返回加拿大時,也不需辦理eTA。

美國公民入境加國時豁免eTA,但要持有效的身分證如美國護照。加拿大公民、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以及加拿大永久居民不能辦理eTA入境,須出示合法有效的加拿大護照或永久居民卡入境。加美雙重國籍人士可持兩種護照中任何一種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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