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馬寶區組合屋組織 已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訴

加拿大都市网

■ 溫市居民團體早前發起抗議建組合屋行動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合報道

 

溫哥華市馬寶區反對在當地興建組合屋的居民組織溫哥華愛民協會(Caring Citizens of Vancouver Society,下稱組織)周四表示,已正式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溫市府則回應,卑詩最高法院和上訴法院已先後裁定,該組織挑戰市府批准組合屋程序不公一案敗訴,而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獲准上訴機會不大,也是浪費公帑的舉措。

組織在周四發表聲明表示,溫市府在缺乏充分和透明的社區諮詢情況下,匆忙批出組合屋發展許可,違反了基本程序公平原則,基於公眾利益,決定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

■馬寶區居民代表攝於卑詩最高法院。資料圖片

組織副主會長仇雲霞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繼續上訴是小組成員的意見,他們認為公民權被剝奪,儘管上訴成功可能性不大,仍希望最高法院能重新審理。

仇雲霞說:「馬寶區的問題,在一、二審均裁定屬市政府管轄範疇,希望得到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的考慮。 」

目前上訴申請仍需得到最高法院准許,一旦申請成功,便可提出。仇雲霞稱,申請過程耗費近1萬元,都是組員籌募的款項,馬寶區居民義工至今籌得超過13萬元作打官司之用。

溫市府形容有關行動浪費公帑

仇雲霞稱:「我們不會放棄抗爭,並會採取所有可行法律途徑。過去數月,我們一直表明,組合屋項目的批准程序失當,選址也不適合。希望加拿大最高法院會審理這宗涉及重大公眾意義,包括民選官員應當怎樣行使公權力的案件。」

據溫哥華區報《Vancouver Courier》報道,溫市府副經理莫克里(Paul Mochrie)表示,組織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令人遺撼」,溫市府現將被迫花費更多公帑打這場官司,而組合屋的成功營運顯示,該組織當初對組合屋的反對理由缺乏根據。

兩幢分別位於希瑟街(Heather St.) 7430號和7460號的組合屋苑共78個單位,已於今年2月入伙。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刘德华广州演唱会舞台倾斜传巨响

组图:中国队亮相巴黎奥运会开幕式!

多伦多天气油价汇率 加元兑人民币5.25元

恐怖!多伦多著名华人商圈 女子奔驰车被劫走!匪徒直接拉车门持刀威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