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_225405](https://admin.dushi.singtao.ca/vancouver/wp-content/uploads/dushi_vancouver/../master_sandbox/2019/04/2019-04-08_225405-696x473.jpg)
佔中案宣布裁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第一控罪「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第二項控罪,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戴耀廷、陳健民、陳淑庄、邵家臻 、張秀賢、鍾耀華被判有罪,朱耀明無罪。
第三項控罪,煽惑他人 煽惑公眾妨擾罪,陳淑庄 、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有罪,三名發起人則無罪。
聆訊押後至香港時間下午二時半再作求情,九人暫准保釋。
各人判罪如下:
一、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中環)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罪名成立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添美道)
戴耀廷、陳健民、陳淑庄、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罪名成立
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添美道)
陳淑庄、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罪名成立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分域碼頭街)
黃浩銘:罪名成立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分域碼頭街)
黃浩銘:罪名成立
六、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夏愨道)
李永達: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個發起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庄(47歲)、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和民主黨李永達(6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