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校花遭撕票烧尸 16年前主谋改判囚40年惹热议

加拿大都市网

2008年9月,马来西亚发生一宗轰动该国的绑架撕票案。国中校花赖映兴打完工回家途中,在购物商场前遭到4名凶徒绑架,家属一天内筹钱交半数赎金,但赖映兴却被杀害兼烧尸。原先被判死的38岁主谋郑锦洪于上周四(16日)获法院改判40年有期徒刑、鞭笞17下。判决让外界再次关注案件。

马来西亚《中国报》、《光明日报》报道,当年9月11日晚间10时左右,年仅16岁的赖映兴在柔佛州古来一处购物商场前遭到4名绑匪掳走,隔日清晨6时绑匪打电话向家属勒索6万令吉(约40万港元)。家属一天内只筹到3.3万令吉赎金,并于13日交给了绑匪。

警方在15日拘捕4名华裔年轻凶手,家属却无法看到赖映兴回家。警方17日找到被弃尸在草丛中的赖映兴,她的遗体有一半已高度腐烂且严重烧毁。法医当年鉴定认为,死者是遭到勒毙后才被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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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疑凶一人获无罪释放,而当年唯一已成年的主谋郑锦洪如今已经38岁,原先他在2011年被判决死刑,但马来西亚2023年通过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法令,允许约千名死囚和终身监禁的受刑人申请检讨刑期,郑锦洪也申请。

即使家人已交了逾半的赎金,凶手仍将赖映兴杀害。
即使家人已交了逾半的赎金,凶手仍将赖映兴杀害。

 

警方后来发现赖映兴遭烧尸。
警方后来发现赖映兴遭烧尸。

 

由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三司于上周四作出重大裁决,批准郑锦洪的申请,在绑架罪名下,改判40年监禁以及鞭笞5下,谋杀罪名则改判40年监禁以及鞭笞12下。所有刑罚将从2008年9月15日,也就是他被逮捕的那天开始计算。

主控官蒂雅莎兹瓦妮副检察司对此表示反对,她认为这是一起极其严重的案件,年仅16岁的受害者赖映兴被掐死,尸体还被烧毁。

律师指烧尸前受害人已死

郑锦洪辩护律师彭功成指,郑锦洪面临的两项罪名分别是绑架和谋杀。由于现行的绑架罪名已经废除了死刑,因此他建议将郑锦洪的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即监禁30至40年并附带鞭刑。

彭功成指,法医在当年的证词中已确认,受害者在被烧尸前已死亡,死因是被勒死,且是即刻死亡。他说,烧尸的行为是为了毁尸灭迹,并非要对受害者造成折磨。他强调,没有证据能证明受害者生前曾受到侵犯和折磨。

凶手已向家属道歉

彭功成强调,当时的郑锦洪年轻、思想不成熟,是一时冲动才犯下罪行。他认为,这并非极其罕见的案件,也并非最凶残的案件,除非罪犯没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否则不应判处死刑。他也表示,郑锦洪已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非常后悔,并向受害者的家属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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