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買方代理協議後 我能直接聯繫賣方經紀嗎?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地产

Q: 我看中了一間房子,但我的經紀人時常會忘記回覆我的電話或郵件。賣方經紀看起來很和善,我可以自己聯繫她獲取更詳細的信息嗎?

A: 如果你已與現在的房地產經紀人簽署了買方代理協議(BRA),答案很簡單:不可以。

安省房地產銷售人員和經紀人必須遵守由安省房地產議會(RECO)執行的道德守則。守則明確提到:如果你與經紀公司簽署了BRA,其他經紀公司的員工只能通過銷售人員或經紀公司向你傳達有關房地產交易的信息。也就是說,如果賣家的經紀人與你的經紀人隸屬不同房產經紀公司,那他不可以與你直接交談。道德守則是為保護消費者而編寫的。註冊銷售人員通過培訓而有經驗和知識,能夠提出正確的問題,並在交易中為你達成最佳結果,並且他們知道RECO非常重視職業道德,所以應讓你的經紀代表與賣方聯繫。不幸的是,聽起來你的經紀不符合你的期望。你們兩個曾坐下來討論過這個問題嗎?如果沒有,應好好交談一下。也許他誤解了你的需求,彼此溝通可以走上正確的軌道。

如果不能,你的經紀公司中的合規專員(compliance officer)可以介入或向你推薦同公司的另一位經紀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請記住向潛在的候選人詢問他們的經歷、推薦人和他們提供的服務,因為同一個經紀公司中的不同銷售人員可能會提供不同級別的服務,你一定要在RECO網站上查找一下他們的背景。一旦你確定了新的代表,請確保你與前一名銷售人員談判的費用調整或特殊考慮事項也都會反映在之後簽署的合同中。

如果你決定與原經紀公司分手,但因為你們簽署的BRA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所以如果經紀公司不同意提早解約,你就必須等到BRA的正式到期日之後才能解除關係。該協議甚至可能包含延長期條款,這意味着如果原經紀商代表向你展示了一套房產,但之後你透過其他經紀商買下這套房產,那麼即使你與原經紀商的合同期已經結束,你恐怕還是必須支付他一些經紀仲介費用。
如果你對協議的條款不完全清楚,最好諮詢一下房地產律師。

什麼是買家代表協議?

買家代表協議(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簡稱BRA)是一份由閣下與經紀簽訂的協議,在雙方同意的時間裏,如閣下在地產市場內購買房屋,會由對方代為找尋房屋。閣下當然不一定要簽署買家代表協議。即使簽訂了,閣下也沒有義務要在協議期限內,一定購買到房屋。

BRA通常概述了閣下心目中欲購買的新屋類型和地點,亦會列出經紀會提供的服務,以及傭金。BRA既然是一份合同,一份協議,那在簽署後,伴隨而來的就是權利和責任,因此在簽訂前須仔細想清楚自己的需要。假設閣下欲購買柏文,並與多倫多一個地產經紀簽訂了一年BRA,但是閣下不久之後接受一份在北灣(North Bay)的工作。在這情況下,除非該地產經紀容許閣下中止已簽訂的BRA,否則該份協議仍然生效。BRA時間可以長,也可以短,不過通常超過6個月,閣下除了在文件上簽名之外,也要在期滿日簡簽,以確保閣下明白協議為時多久。

此外,閣下要留意所謂延期條款。一般來說,延期條款規定如果閣下在BRA到期後的特定時間,購買了在BRA生效期間由該經紀介紹,又或由該經紀帶閣下去看的房屋,閣下可能仍需向該經紀支付傭金,這要視乎閣下何時落實買屋。延期條款的內容必須要清楚列明,並由閣下與經紀共同同意。
BRA基本上會包括傭金條款。儘管房屋買賣交易完成後,地產經紀傭金通常由賣家支付,但是倘若BRA的傭金條文寫有最低傭金,例如購買價格某個百分比,又或某個金額,若賣家支付的地產經紀傭金少於該金額,閣下可能要自掏腰包,支付差額。

這方面閣下應與地產經紀傾談,確保清楚明白。每年,安省地產議會都聽到有消費者表示,他們簽了BRA或掛牌協議,可是後來才發現當中有一些條文非自己所想。因此,閣下在應地產經紀要求籤訂任何文件前,應仔細看清楚各項條文,遇到不明白,應要求地產經紀解釋,直至自己清楚明白,又或交給律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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