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報原創作品
記者 文琪
2019年2月初,中國最高法與最高檢發佈了《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一出,引起來海內外華人的關注和熱議。除了更為嚴格地對外匯進行管制、強烈打擊非法換匯途徑外,根據解釋的內容,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數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將依非法經營罪據情節嚴重定罪,最嚴重的還會面臨沒收財產以及坐牢。中國近年來連年加強的外匯管制到底是基於什麼目的?在加拿大工作和生活的華裔移民,應如何應對自己家庭的金融需求?
多年以來,地下錢莊的資金跨國、境兌付的灰色產業導致中國的巨額資本外流。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成為中國政府近年來重點打擊的對象。然而中國收緊外匯政策卻並不是什麼新聞。早在2017年1月,中國外匯管理局就明令每人每年只有5萬美元的外匯額度,並禁止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分紅保險等資本項目。違規者會被取消隨後兩年的購匯額度以及相應的罰款。到了2019年出台的解釋辦法,更進一步地把外匯管制從加強個人外匯額度的監管上升到針對機構的加強管制,判罰標準更為清晰,針對個人和機構的懲罰措施也都更加嚴苛。外匯管理局2018年曾在官網通報了數十起典型的外匯違規案件。罕見地點名了9家違規操作的中國銀行,指責其違反規定並處以罰款。許多國際貿易公司也赫然在案。
中國政府為新移民換匯開通道
根據最新出台的解釋的相關要求,從2019年2月1日起,超過500萬人民幣的非法換匯除了面臨罰款,還可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超過2,500萬人民幣的非法經營,可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00萬人民幣差不多就是100萬加幣,在多倫多和溫哥華置業的人,可能輕輕鬆鬆就達到了這條線。不少民眾提出,獲得了加拿大楓葉卡或已經入籍的華人,受中國外匯管制政策的影響匯款難,難道這些出了國的人就該租房或住公寓嗎?事實並非如此。
日前中國出台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顯示,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身分的人,可將其在取得移民身分之前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當然這需要滿足一系列的手續和條件。總體來說,需要申請大額財產轉移境外的人,只能申請一次性地辦完所有財產的轉移。需提交有關收入來源及其合法性的證明、金融賬戶交易記錄、完稅憑證等諸多手續。這繁瑣的手續讓許多人都有所顧慮。

地產經紀、時事評論員史毅敏
大多倫多地區資深地產經紀、時事評論員史毅敏(Scott Shi)在接受《加拿大都市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這個規定更像是「一紙空文」,執行起來會有諸多的不實際的因素。 「為什麼過去這麼多年,地下錢莊的活動依然頻繁普遍?不是人們都要排着隊去犯罪,而是因為有這樣實際的需求。泄洪道不通暢,別的地方就會出問題。中國現在變得比以前富有了。無論人們是出於分散投資的考慮、子女在外讀書或自由遷徙慾望的考慮,都會有換匯的需求。出了國,住了幾年不習慣想要搬回去的也是有的。我認識的人群里,我不認為有誰會砸鍋賣鐵去做這’一鎚子買賣’,放棄未來遷回去的自由,一次性地把所有身家性命都處理掉,用這所謂的合法的渠道,向中國政府披露自己的全部信息。」
儘管如此,史毅敏也表示這樣政策的出台,並不是完全沒有意義。 「中國政府明白這個需求,如果只是取締地下錢莊,而不採取某種舒緩的渠道,地下錢莊是屢禁不止、春風吹又生的。一定要摸索一個逐漸合法的渠道,開個小縫,又能控制,又能給你一個喘口氣的機會。摸索的過程中,這只是初始的第一部,所以搞得這麼嚴厲。不排除未來中國政府發現這樣不行,還會慢慢地放開,去改進。這裏面一定有一個逐步的過程。現在的政策是一個苗頭,但依然值得重視。」
史毅敏認為,未來中國政府可能更多地為海外華人回國定居、工作、甚至二代子女回國生活提供方便。 「二、三十年前中國政府沒聽說過會有這樣的需求的,移居到海外的中國人會回來,隨着中國社會的發展它產生了,大方向是這樣的。在國外生活了十年的人,有一天忽然在中國拿到了高薪的工作,也會有會去的自由。這種需求是存在的,就要摸索着辦法去應對。在國外學習、生活過的華人要回去,對中國當然是好事。這是海外的人才、資本的又一個流動。政府一定會向著自己有利的方向給人們提供方便。」
非法換匯風險大
換匯最安全的自然是使用銀行的服務。但中國政府要求的每人每年5萬美元的外匯額度明顯對很多在海外生活、學習的華人都不夠用。螞蟻搬家、地下錢莊曾是不少人用過的換匯辦法。然而,在風口浪尖上,不斷地有地下錢莊被搗毀。這些非法的灰色操作模式,除了轉移資金的安全無法保障,資金到手後,來源也是個問題。
加拿大政府近年來嚴厲打擊洗錢等金融犯罪。不斷有人因使用地下錢莊、無法提供財產從何而來的收據,而陷入被稅局(CRA)抽查卻無法說明資金來源的尷尬境地。未來,在中、加雙方的嚴查,以及全球金融賬戶信息交換(CRS)的多重壓力下,非法換匯渠道取得的錢財所購買的金融產品和資產也都面臨著種種關於錢財來源的考驗。稅局在過往針對購房資金的來源查稅時,通常僅追溯2至5年。但近年來,不斷有會計師反映,稅局的查稅行動是根據被查稅者購房的歷史而定的。如果購房者在過往的10年內都曾購房,就會調查其在過往10年的稅務情況。通過非法渠道轉移資金來買房的人,必然承擔著後續如何解釋金錢來源的風險。
在華人社區里,私人換匯早已不是什麼秘密。微信上的換匯群無數。這些換匯渠道在過往給很多人帶去了方便,也滋生了很多的金融詐騙案件。本報就記着潛伏的數個微信換匯群中,就有人在群里直接表示「出20萬加幣本票」,尋找有需要的人在銀行「面交」。為什麼會有面交,也是因為開假支票這種詐騙手段在過往曾讓很多人上當。 2018年12月,就有傳媒報道多倫多華人微信換匯被騙2萬,皆因收取了假匯票(bank draft)。約克區警察局現在正在調查和處理的牽涉微信的金融詐騙案件就有好幾起。
日前,又陸續有地產經紀、貸款經紀等專業人士在網絡曝光新一輪的換匯詐騙手段。不法分子盜用知名地產經紀的頭像和其朋友圈的信息,偽造類似的賬戶加人,並在多倫多以及溫哥華的匯換群里加人並騙錢。有地產經紀在微博分享,騙子盜取了自己的頭像後註冊相似的微信,在各大換匯群里騙取他人換匯。除了拿了人民幣就拉黑對方消失的,還有更進階的詐騙。收了人民幣後,說用郵件轉賬(email transfer)轉加元給對方。對方收到一個轉錢的郵件,做的和銀行的郵件轉賬頁面一模一樣。但點擊後會到另一個界面,要求輸入銀行登錄賬號和密碼。騙子會得到受害人全部的銀行信息,轉走全部的錢。
中國政府管制會更嚴
作為移民數十年的老移民,史毅敏認為,中國政府限制外匯最重要的原因還是為了自己的金融安全。 「或者說是為了嚴防突然的衝擊。金融穩定對中國政權的穩定極其重要。包括中美貿易談判中已經達成的框架草案,其中有一項是完全的金融放開,對此我是持懷疑態度的。我不認為中國政府能夠或者願意這樣做。完全自由放任的和國際資本自由的進出肯定是有風險的。像中國這樣的國家是不願意承受的,而且我也不認為哪一個國家都應該有同等的條件承受。中國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既然不能100%的放開,就一定會摸索一個獨特的方法和道路。我們現在的規定就是他的第一步。」

加拿大證券學院院士、資深理財顧問楊凡
加拿大證券學院院士、資深理財顧問楊凡(David)在接受星島《加拿大都市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外匯管制的政策可以從宏觀經濟上去分析。 「中國相對來說,主要的貿易國是美國,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需要保持穩定。貿易戰、或匯率高低的問題暫且不說,人民幣要先盯住美元,有穩定的匯率才能做貿易,不能像加幣兌美元這樣大起大落。本地的幣值想要穩定,就不能讓資金大幅地外流,這會導致本地貨幣大幅貶值的問題,並伴隨資本向外的流動。匯率一低,資金就有出逃的動機。 」
楊凡進一步分析,認為中國採取外匯嚴格管制的措施是政府不得已的辦法。 「根據經濟學蒙代爾的三元悖論,一國的經濟目標,通常以獨立的貨幣政策、穩定的匯率和資本的自由流動為三角。這三項中通常一個國家只能佔兩樣。從這裡看,中國肯定不會放棄獨立的貨幣政策,也不能放棄穩定的匯率。隨着人民幣的國際化,怎麼作為國際化的儲備貨幣?這兩項都不能丟掉的情況下只能施行資本管制,沒有別的選擇。2015年以後,我們看到中國的美元外匯儲備大概流出了1萬億美元。我記得當時中國的外匯儲備掉到了3萬億以下了。這種情況如果政府不採取措施,後面會產生嚴重的影響。從這個角度講,為了維持穩定的匯率,只能採取貨幣管制措施。」
提及未來是否會有更為寬鬆的外匯政策,楊凡認為現階段看不出來這樣的趨勢。 「但如果貿易環境改善,也許有可能。我們前面也看到了,在經濟繁榮時期、交流很多、中美貿易順暢的情況下,前些年在資本管制這一項的規管就不是這麼嚴厲。但隨着貿易摩擦的增加,全球經濟的放緩,如果你讓本地貨幣貶值得太厲害或者資本大幅出逃,對中國經濟影響是很大的。現在看不出會有匯管制會很快放鬆的跡象。」

多倫多本地換匯群的大額換匯聊天記錄截取
換匯的「剛需」會始終存在
史毅敏坦言,由於中國的外匯管制逐步升級而導致的私下結群換匯和投資困難等狀況近年來的確非常明顯。但他堅信這是由於一直存在的「剛需」所導致的。 「不同的移民家庭雖然情況不同,但最終都面臨如何把錢轉過來的問題。比如我曾有客戶是留學生。畢業留下來後,置業、生活都要用錢,但國內的錢出不來。還有一些來了加國一段時間的人,有些來不及處理、有的是不打算處理、有的是不確定未來會怎樣而不考慮處理中國的資產。過了五、六年,最終決定生活的重心在這邊,要增加在這邊的投資力度,可能需要買第二套房或投資炒股的人比比皆是。還有人在國內的投資很分散,覺得人在這裡不好管理,想去處理國內的資產,而處理又會遇到資金出不來的問題。
所以,這種控制資金向海外流動的政策所造成的影響,在華裔社區里受影響的群體背景多樣,導致的問題也很多。這是因為人們實實在在有這種會永遠存在的需求。 」
配套的規管措施的不完美所滋生的不合規,史毅敏並不認為是一件絕對的壞事。他用中國的順豐速運做了一個例子。 「順豐的起家是靠着創始人用類似螞蟻搬家的辦法,把配件、上下游供應鏈的東西,緊急地在深圳、香港之間來回帶。在當時來看,它是不正規、不合規的,或者說是在法律邊緣的。一個人一天要往返深圳羅湖海關好幾趟,但那反映了一種需求。這種需求最終會讓它合規,因為這個需求一直存在。換匯是否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我認為以後的相關政策會逐漸走向成熟和完善。因為這個需求是合理的。人們有遷徙的自由,選擇生活國度的自由。」
記者順着「自由」一說向史毅敏提出公民對於財產支配自由的問題。史毅敏回應稱,「什麼事都要雙方考慮。錢是在中國經濟體里賺的錢,拿到海外去,中國政府不能說全都反對。有人用于海外的移民、留學,中國政府不會反對。我認為中國政府反對的是買10套房子炒房地產投資,從中國賺的錢一下子跑到中國經濟體之外,從此這筆錢和中國沒有關係,不能給中國帶來新的貢獻,而又不是你實際的生活需求的時候,就不行了。假如你有兩個孩子,給每個孩子買一套房,它會認為是可以的。但是你說一下子買十套,在加拿大進行地產投資,它可能就不願意了。但是怎麼來區別的呢?中國政府現在所面臨的問題是之前都沒有遇到的。有個摸着石頭過河的過程。先一刀切,再慢慢琢磨。」

中國官方針對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相關的業務問答
中國官方針對個人財產對外轉移相關的業務問答
問: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答:根據《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所指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包括:移民財產轉移和繼承財產轉移兩類,其他形式的個人財產轉移不屬於本辦法規範的範疇。
問:什麼是移民財產轉移?
答: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將其在取得移民身分之前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問:哪些財產可以申請辦理對外轉移?
答:申請人申請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且不得與他人有權益的爭議。
(1)司法、紀檢監察等部門依法限制對外轉移的財產,其 對外轉移申請外匯局不予受理。
(2)涉及國內形勢、民事訴訟案件的財產對外轉移申請,在案件審結前,外匯局不予受理。
(3)涉及國內形勢、民事案件人員的近親屬申請對外轉移 財產,應提供案件管轄機關出具的該財產與案件無關的證明。
(4)法律規定不得對外轉移的財產、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的 財產等的對外轉移申請,外匯局不予受理。
問:剛剛拿到國外移民簽證,可以申請辦理移民財產轉移嗎?
答:不可以。此項業務的申請人必須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 取得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 民身分。
問:個人財產對外轉移購匯和向境外付匯需要核准嗎?
答:需要向外匯局辦理申請核准。
問:取得移民身分前戶籍在合肥,打算把上海的房產賣掉 購匯匯出,應向哪裡的外匯局提出申請?
答:移民財產購匯和付匯核准,由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局 負責審批,即外匯局安徽省分局辦理。
問:申請人可以提取外幣現鈔嗎?
答:不可以。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售匯後,應直接將外匯匯往 移民或繼承人居住國或地區申請人本人賬戶,不得在境內提取外 幣現鈔。
問:財產轉移可以分次申請辦理嗎?
答:不可以。
(1)移民財產轉移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 金額。
(2)從同一被繼承人繼承的全部財產變現後擬轉移出境的, 必須一次性申請。
問:申請人可以分次匯出嗎?
答:可以。經外匯局核准後,銀行可在核准件審批額度內一 次或分次匯出相關資金。
問:個人財產對外轉移需要提供稅務部門納稅證明嗎?
答:需要。
問:稅收證明由哪裡的稅務部門開具?
答:稅務機關在為申請人開具稅收證明的,應當按其收入或 財產不同類別、來源,由收入來源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分別開具。申請人擬轉移的財產已取得完稅憑證的, 可直接向外匯管理部門提供完稅憑證,不需向稅務機關另外申請 稅收證明。對申請人擬轉移的財產總價值在人民幣 15 萬元以下 的,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稅收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