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網上教學前,細心閱讀條款,保護個人私隱。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安省資訊及私隱專員發表的檢討報告,就本省教育工作者及學生使用網上教育服務提出多項建議,以便保障學生的私隱,以及遵守安省私隱條例。當中促請教育工作者在選擇網上教育服務時,需要閱讀私隱政策及服務條款。
當教育工作者代表學生,與網上教育服務供應者簽訂協議時,可能會同意資訊管理方法,但未必與教育局的政策一致,以及符合市府自由資訊及保護私隱條例。
該報告建議,在選擇網上教育服務時,教育工作者須閱讀私隱政策及服務條款,細心了解如何收集、使用學生的資料,並諮詢學校職員。教育工作者需經常指導學生在使用這類服務時,如何加強保護個人私隱。
而安省資訊及私隱專員與加拿大私隱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設計及進行檢討。報告所得,大部分網上教育服務供應者會列明如何運用個人資料,但質素各異,也難以發現問題。令人關注的是,究竟那些獲得許可才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例如超過三分之一的服務未有獲得家長或學生的認可,或是為教師提供資源,以其他方法取得家長或學生的認可。
此外,報告發現只有少數的服務供應者,為年幼及年長的學生提供不同的認可機制,根據這些兒童的年紀讓他們明白安全及適當保護私隱。有些服務採取良好的方法,對收集及披露學生個人資料減至最低程度,為教師及家長提供管理方法,在收集及披露學生的個人資料時,按年齡而設定限制及指導。
有不少個案會收集過多的個人資料,如學校內使用博客平台,將會收集學生使用即時短訊來處理照片及個人資料。同時,有眾多服務未能輕易或可以消除不需要的個人資料。
安省資訊及私隱專員Brian Beamish認為,教育工作者既要對學生的資料保密,又要讓他們使用新科技,其實面臨不少挑戰。今次的檢討報告希望有助教育工作者在使用網上教育服務時,能夠作出明智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