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訊
中國最大的風力渦輪機製造商華銳風電(Sionvel Wind Group)在被裁定竊取美國的風能技術後,6日被法院判處最高罰款150萬元,並需向擁有知識產權的美國公司賠償5,750萬元,總費用接近5,900萬元。
綜合彭博新聞、雅虎新聞及法新社報道,是次商業機密被盜,導致美國公司超級半導體(American Superconductor,AMSC)損失至少5.5億元,同時失去700個職位,占公司全球職位總數超過一般。
案情指,中國政府2005年通過《可再生能源法》後,AMSC與華銳風電達成合作協議,在中國合作開發大型風電場項目。
前者負責研發軟件及管控技術,後者負責興建發電渦輪機,但華銳風電在2011年3月以合約形式聘用AMSC一名工程人員,並由該人員協助竊取軟件源代碼等重要商業機密,繼而以AMSC的技術興建及翻新渦輪機,並拒絕向AMSC支付逾8億元費用。
華銳風電今年1月已被判有罪
司法部發出的聲明,指華銳風電研發部副總監蘇麗營(Su Liying)、公司技術經理趙海春(Zhao Haichun),及AMSC全資子公司AMSC Windtec Gmbh的前僱員卡拉巴錫斯(Dejan Karabasevic),各自在2013年6月27日遭檢控。蘇、趙二人為中國公民,現時身處中國,卡拉巴錫斯為塞爾維亞公民,現時身處塞爾維亞。
案情指,華銳風電透過蘇、趙二人遊說在奧地利出任自動工程部門主管的卡拉巴錫斯離開AMSC,轉投華銳風電,並由卡拉巴錫斯於2011年3月7日,從威斯康辛州AMSC公司的電腦將源代碼秘密下載到自己於奧地利的電腦,從而竊取AMSC的知識產權。後來華銳風電在麻省承接幾個風力渦輪機項目,並使用了竊自AMSC的技術,事件因此曝光。
華銳風電今年1月已被判有罪,威州麥迪遜地方法院至6日宣判。據法庭4日收到的文件顯示,兩間公司已達成賠償協議,華銳風電首先在本周向AMSC賠償3,250萬元,再在一年內向AMSC賠償2,500萬元,及向其他受害者賠償85萬元,加上法院判罰150萬元,總賠償額達到5,985萬元。華銳風電的代表律師暫未有就案件回複查詢。
司法部署理助理司法部長克洛南(John Cronan)在聲明中指,華銳風電原已同意向AMSC購買逾8億元的產品及技術,其後卻設法竊取對方的風力渦輪機技術,導致AMSC失去接近700個職位及逾10億元的股值。這次檢控也顯示,竊取知識產權對美國企業構成重大威脅,司法部將致力調查,檢控損害美國競爭力及偷取他人財產的個人及企業。
除在美國興訟外,AMSC也已入稟中國法院,控告華銳風電在逾千颱風力渦輪機中使用竊取的源代碼,因此尋求賠償12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