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擬修改勞工法 家暴受害者放10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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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拟容许家暴受害人得到5天有薪假期,令其毋须担心财政危机。资料图片
■省府擬容許家暴受害人得到5天有薪假期,令其毋須擔心財政危機。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

安省政府擬修改勞工法,容許家暴受害人得到5天有薪假期和5天無薪假。安省勞工廳長斐廉恩(Kevin Flynn)表示,修訂能為不幸面對家暴的人士提供他們須要的時間,同時毋須擔心陷入財政危機。

據《星報》獨家報道指,安省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省府早前曾就第148法案進行諮詢,期間有倡權人士表示,女性遭遇家暴後,需要時間見警察和律師、安排或接受輔導、以及為自己或孩子求醫,有放假必要。

安省新民主黨魁賀華絲(Andrea Horwath)今年9月亦曾提出私人草案,建議省府容許家暴或性暴力事件受害人放取10日有薪假期,以及最多15星期無薪假,並由政府承擔有薪假的薪金。

根據省府目前的計劃,僱主將負責支付5天有薪假的薪金。消息人士指,省府目前正與聯邦政府談判,爭取在家暴人士可放的最多15星期無薪假中的部分時間,可以申領就業保險(EI)。

安省婦女事務廳長納蘭杜(Indira Naidoo-Harris)表示:「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迫)在工資和自身安全之間作出選擇,事實上要離開一段虐待關係實在有太多障礙,包括向公司申請放假。這次修定向前邁出重要一步,能協助面對這種困境的人們。」

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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