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訊
加拿大有關電訊服務的投訴正在大幅上升,其中不少消費者不滿被電訊商以優惠誤導簽署合約服務,事後發現收費不斷上調。
根據《星報》的報道,加通社(The Canadian Press)新聞從業員珀克爾(Colin Perkel)表示,當他的舊合約快要到期時,羅渣士通訊(Rogers Communications)的一個銷售員告訴他,舊有計劃已經不存在,並且遊說他參加一個兩年期的上網服務計劃。
結果,珀克爾同意參加一個收費較高,但用量較大的上網優惠計劃。根據合約內容,有關計劃的月費原本為89.99元,首年保證獲得每月減免39.99元。換言之,他須要繳付的月費為50元。
可是,珀克爾其後發現「魔鬼在細節」。他告訴《星報》記者,參加計劃不久後,月費漲價了16%。據羅渣士解釋,消費者享有固定金額的優惠保證,但並非固定月費。
除了羅渣士之外,記者發現本國另一電訊公司加拿大貝爾(Bell Canada),今年也有調高上網收費。今年3月12日起,羅渣士的大部分上網計劃月費增加了8元,而貝爾則在4月1日開始,安省上網月費也上調了5元。
據加拿大電訊電視服務投訴委員會(Commission for Complaints for Telecom-Television Services,簡稱CCTS)表示,他們收到的消費者投訴,主要是涉及加價或不正確收費的問題。
另一方面,加拿大電台電視及電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CTRC),並未就電話、上網及電視服務價格定立規例。CRTC只會介入缺乏競爭的市場。
換言之,電話、互聯網及電視供應商可以自行設定服務條款。不過,CRTC於2013年推出手機服務守則,並且於2017年再作修訂,令到手機服務的監管程度,相對地較上網及電視服務嚴謹。
CCTS建議,消費者在簽署接受電訊服務或產品之前,必須了解當中的內容及條款。而服務供應商也應該向客戶清楚說明,他們擁有的權利和責任。
根據CCTS最新發表的一份報告顯示,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間,CCTS收到的電訊供應商投訴個案約有6,800宗,較一年前同期增加了73%,其中貝爾佔2,275宗,其次是羅渣士,佔707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