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弑母案剧情大反转!两被告撤控后再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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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珊于2015年4月失踪被杀,其子卢彦轩涉案被控。

■辛明珊于2015年4月失踪被杀,其子卢彦轩涉案被控。

■杜克兰的审讯定于2019年1月展开。互联网

■奥多尼奥早前获撤销控罪。 Metroland

本报记者

多伦多台湾商会前会长辛明珊谋杀案,近日出现峰回路转的发展,与女死者儿子、被告卢彦轩(Eric Victor Lu)同案的另外两个被告,原先在初级聆讯阶段获撤销控罪,但控方于上月初行使直接起诉权,两人再次因涉嫌谋杀罪面对审讯。他们与卢彦轩周三在宾顿市安省高等法院一同提堂,法官决定三被告将于2019年受审。

法官杜劳(Justice Durno)周三与该案三个被告卢彦轩、杜克兰(Mark Dookhram)及奥多尼奥(Justine Ordonio)的辩护律师商议后,敲定三被告的预审安排及正式审讯日期。杜克兰与奥多尼奥的审讯,定于2019年1月展开,而卢彦轩的审讯,则定于2019年3月召开。三个被告周三早上同时提堂,期间与各自辩护律师简短交流。

酌情权关乎十大公众利益

在今年5月至6月此案初级聆讯阶段,杜克兰已获聆讯法官撤销涉嫌谋杀及涉嫌串谋谋杀控罪,奥多尼奥则获控方撤销两项相同控罪。但控方于上月7日,引用“直接起诉权”(Direct Indictments),两人因而再被控涉嫌谋杀罪名,并将面对审讯。

加国《刑事法》(Criminal Code)第577章定明“直接起诉权”(Direct Indictments),允许司法厅长或副司法厅长,可在没有初级聆讯,或者在初级聆讯已展开但未终结情况下,又或者被告在初级聆讯已获撤销控罪后,把检控个案直接送交审判。

此章赋予司法厅长的酌情处理权,只可用在涉及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行使此权也要关乎公众利益。
在联邦政府司法解读资讯网页,列举十个牵涉公众利益的情况,司法厅长可行使上述酌处权,包括(一)当被告人由于法律错误、司法权错误或案件事实有明显的错误,在初级聆讯获撤销控罪;(二)被告在初级聆讯被撤销控罪,后来出现新证据,该新证据如在初级聆讯上提出,可能导致勒令被告受审的结果;(三)当被告基于原有控罪接受审讯,后来出现新证据,因而有理据以不同或更严重罪名去审理被告,但又未进行初级聆讯。

辛明珊失踪及被杀案发生于2015年4月,皮尔区警队凶案调查组于同年11月公布拘捕三个青年,包括辛明珊的儿子卢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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