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美墨加貿易協定將到期 若沒有談判新共識 怎麼辦?

加拿大都市网

【吉米言法】《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正要進行審查流程,按照規定,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完成。但加拿大和美國的審查談判進度非常緩慢,讓民眾憂心忡忡。

2020年7月1日,《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正式生效,取代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旨在惠及北美地區的工人、農民、牧場主和企業。該協定透過完善原產地規則、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扶持中小企業,為三國的工人們創造了相對穩定以及公平的競爭環境。

因為習慣了北美穩定的經貿環境,不少加拿大居民針對USMCA可能的終結,產生了一種簡單的認知:即美墨加貿易協定快終結了,加拿大要完了,世界末日來臨了。

問題是,USMCA協議究竟對於退出以及延長做了哪些規定?USMCA第34.6條規定:「退出:任何一方可提前六個月通知退出協議,無須經過審查程序。協議將繼續在剩餘的兩方之間有效」。

USMCA第34.7條規定:審查與延期:「美墨加協定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每六年進行一次聯合審查。每次審查後,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必須決定是否將協議延長16年。如果三方無法達成一致,則年度審查將繼續進行,最多持續10年(至2036年)。如果屆時仍未達成延期協議,則美
墨加協定將失效」。

可見,2026年7月1日開始的審查,只是合約開始生效六年後的第一次聯合審查,即便無法完成合約的延長,也並不導致合約的失效。只是需要往後審查講以年度的方式出現,最多持續十年(2020年版USMCA的失效日期是2036年)。

如果談判選擇將USMCA延長,那就是16年,然後在隨後的第6年開始做審查。基本上,USMCA就是以16=6+10的方式周期性地審查,並更新或延長。既強調各國經貿合作的長期穩定性,又給三國在協議調整和延長上給出了充裕的空間。如果現在同川普政府談判延長不符合加拿大的利益,那加拿大有未來十年的時間可以等待並尋找更好的延長時機。

假設加拿大和墨西哥不選擇退出,USMCA唯一失效的可能就是美國提前六個月通知退出協議。

顯然特朗普讀書太少,伊索寓言的《狼來了》沒讀過。

他所謂的談判藝術,主要沿襲了黑手黨的威脅套路。問題是這一年多來的王八拳,俄烏衝突未定,中東戰火紛飛,特朗普自己毫無斬獲,反而
使得所有過去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上的威脅均失去了威懾力量。

目前看起來,USMCA審查最大的可能結果就是協議繼續有效,但需每年進行審查。

總之,在特朗普任內,還是不排除延長16年的可能性,因為特朗普總是一開始喊得很大聲,最後總會慫了(Trump Always Chickens Out)。

因為讓USMCA徹底崩潰,雖然肯定損害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利益,但是也會極大損害美國和特朗普自身的利益,而這恰恰是特朗普之無法承受之重。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義診服務總管及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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