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仁心】亞省公投除了涉及是否啟動獨立公投的爭議,也涵蓋多項公共政策。在10條公投問題中,5條直接或間接涉及移民,可見亞省政府對此議題的重視程度,也把移民問題再次推到加拿大政治議程的前列。
關於移民政策的辯論,往往被簡化成「減少移民」。事實上,問題遠比這複雜,而且這場爭議並不只屬於亞省。
近年來,安省、沙省,以至大西洋省份,都曾要求在移民政策上擁有更大的話語權。有些省份認為人口增長過快,房屋和公共服務不勝負荷;有些則面對勞工短缺和人口老化,希望吸引更多技術移民。然而,所有爭論都指向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現行加拿大聯邦制度下,移民政策的決策權與承擔責任的政府之間,出現愈來愈大的落差。
權力與責任不對稱
根據《1867年憲法法案》第95條,移民是聯邦與省政府共同管轄的範疇,兩級法律衝突時,聯邦法優先。理論上,兩級政府都可以在移民事務上立法;但在實際運作上,聯邦政府掌握整個制度的主導權。每年接納多少永久居民、簽證審批、入境資格、難民政策,以及大部分永久及臨時移民項目,最終均由渥太華決定。
省政府並非完全沒有角色。各省透過省提名計劃(PNP)參與經濟類移民甄選,也會藉由與聯邦簽訂的協議參與諮詢。然而,整體方向仍然由聯邦主導。
問題在於,與人口增長有關的大部分公共服務,卻主要由省級和地方政府承擔。省政府負責醫療、教育等主要公共服務,並在土地規劃、住房政策和基建投資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市政府則承擔大量地方交通、消防及社區設施等服務。當人口快速增長,需要增加病床、興建學校、擴建道路和公共設施時,站在最前線承受壓力的並不是渥太華,而是省政府和地方政府。
這絕不等於移民是住房危機或醫療系統壓力的唯一原因。建屋速度不足、土地政策限制、建築工人短缺和基建投資滯後,同樣是重要因素。
然而,省政府提出的問題是:既然自己要承擔人口增長帶來的後果,是否也應該在決定人口增長速度和組成的政策上,擁有更大影響力?這正是許多省政府不滿的根源。
問題不在於支持或反對移民
另一個常見誤解,是把這些訴求簡單理解成反移民立場。實際上,許多省份並非要求減少移民,而是希望移民政策更符合本地需要。
亞省近年的關注焦點,是人口增長速度是否超出住房、醫療和基建系統所能承受的範圍。安省則經常要求在經濟移民甄選方面擁有更大的彈性。緬省、沙省及大西洋省份長期面對人口老化和勞工短缺,希望獲得更多省提名名額,以吸引符合當地需要的技術人才。
不同省份的訴求未必相同,但共同之處是,希望移民政策能更大程度上反映本地的經濟、人口和社會需要。
地方需要落差深化摩擦
聯邦政府在制定移民政策時,會與省政府磋商,但「被諮詢」與「擁有決策權」是兩回事。
一個省份可能認為自己缺乏建築工人和醫護人員,但聯邦政策未必完全配合其需要。另一個省份可能認為人口增長已超出住房市場承受能力,但也無法自行調整全國移民目標。也就是說,省政府可以提出意見,但最終決定權仍掌握在渥京手上。
從聯邦角度來看,全國移民政策必須考慮經濟增長、家庭團聚、人道責任和國家利益等不同因素;但從省政府角度來看,更關心的是本地勞動市場、住房供應和公共服務容量。
兩種考量都有其合理之處,但當最終決定與地方需要出現落差時,摩擦自然難以避免。
既然魁省可以…
根據1991年的《加拿大—魁北克協議》,魁省擁有較其他省份更大的移民自主權。聯邦政府保留全國移民總量和入境資格審查等權力;但魁省同時可制定自己的經濟移民甄選標準和目標。
魁省的特殊地位源於歷史和政治因素,未必適合完全複製到其他省份,但這特例的存在說明了一件事:在全國統一移民制度之下,容許不同省份擁有不同程度的自主權,並非不可行。
沙省於2022年曾提出《沙省移民協議》,希望取得接近魁省的移民權限。安省省長福特(Doug Ford)亦公開表示,希望安省獲得與魁省相近的待遇,並稱其他省份及地區也會有同樣想法。去年加拿大省長會議後,各省長更曾聯合要求聯邦增加省提名移民名額,並在國際學生和工作許可政策上,讓各省擁有更大的參與度。
僅增權力也無法完全擺平
當然,就算各省獲得更多權限,也不代表所有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新移民往往傾向選擇工作機會較多、已有族裔社區及教育資源集中的城市,例如多倫多、溫哥華和卡加利。即使通過省提名計划進入某個省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仍可根據《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賦予的遷徙自由移居其他地方。
因此,增加省級話語權只能改善甄選和招納過程,無法完全決定移民最終在哪裡落腳。要留住人才,仍需就業機會、住房供應、社區融合等因素配合。
建立更平衡夥伴關係
既然更深層次的矛盾是:負責處理人口增長後果的省級政府,是否擁有足夠權力影響人口增長的決策。與其把移民問題簡化成「移民太多」或「移民太少」的爭論,更值得思考的,是如何令制度更有效回應不同地區的實際需要。
聯邦政府仍須維持移民制度的整體性,但在制定全國移民目標、分配省提名名額,以及處理國際學生和臨時勞工政策時,應讓省政府擁有更大影響力,甚至在部分範疇享有更多實質決策權。
移民政策不應變成十省各自為政,也不宜由聯邦單方面主導。建立一套權責更對稱、協調更緊密的聯邦與省級夥伴關係,讓移民政策既能兼顧國家利益,也能回應地方需要,才是減少摩擦和提升政策效能的較可行方向。
文:廖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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