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街訪】萬錦e-bike、e-scooter愈見普遍 市民憂高速「爭路」 去年全加10童使用期間死亡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記者張鳳萍、胡智豪報道】

電動單車(e-bike)及電動滑板車(e-scooter)近年愈來愈普及,在萬錦街頭亦 不時見到年輕人使用。不過,兩種電動交通工具的使用規例並不相同,由年齡、頭盔、車速,以至可以在哪裡使用都有不同限制。《星島》到萬錦街頭訪問市民,發現部分人對相關規例未完全了解,亦有人關注使用者在行人路高速行駛所帶來的安全問題。

 

市民對安全看法不一 有人憂與行人「爭路」

對於近年愈來愈多人使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受訪市民看法不一。

張先生認為,大部分使用者都有遵守規則,「我見佢哋啲人都好遵守。」

  

不過,簡先生就留意到有人會在行人路上使用,「佢哋行行人路囉,通常同啲行人喺度,好似爭路咁囉,同埋好快呀佢哋。」

另一名受訪者Joanne對安全問題就更加擔心,形容部分使用者「唔理你㗎,系咁直衝直過㗎」,甚至直言:「唔做得玩啦直情,我好驚呀。」

去年全加10名兒童死亡 近八成重傷者未滿16

隨着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普及,兒童及青少年的使用安全亦引起關注。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與加拿大兒科學會最新公布的加拿大兒科監察系統數據顯示,去年有10名兒童及青少年在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單車期間死亡,當中6宗發生在安省。

除了死亡個案,另有12名傷者需要入住深切治療部,26人留院超過兩日。報告共錄得57宗重傷個案,接近八成傷者未滿16歲。

多倫多病童醫院(SickKids)急症科醫生亦指出,院方接收的相關受傷個案近年大幅增加,由2020年的1宗,增加至去年的107宗,當中接近一半涉及頭部受傷。

 

e-bike及e-scooter均須年滿16歲 頭盔規定有分別

安省於2020年推出電動滑板車試驗計劃,容許參與城市自行訂立使用規例。萬錦市於2024年加入計劃。隨着街頭使用者增加,市民又是否清楚兩種交通工具的相關規定?

被問到使用者是否需要佩戴頭盔時,張先生表示觀察所見「有啲有、有啲無」;簡先生則指「細路仔要戴頭盔,大人就唔使」,但亦認為成年人不戴頭盔「都好似有啲危險」。

事實上,電動單車和電動滑板車都要求使用者年滿16歲,但兩者的頭盔規例有所不同。

根據安省規定,所有電動單車使用者,不論年齡都必須佩戴獲認可的單車或電單車頭盔;至於電動滑板車,18歲以下、即16至17歲的使用者必須佩戴單車頭盔。

兩者的最高速度亦不同。符合安省規格的電動單車,電動輔助最高速度為每小時32公里;電動滑板車在水平路面的最高速度則為每小時24公里。

 

買得到不代表到處都可使用 各城市規例有別

除了年齡、頭盔和速度限制,使用者亦要留意所在地區的規例。安省的電動滑板車試驗計劃容許各市政府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以及電動滑板車可以在哪些地方使用,因此不同城市的規定可以有明顯分別。

以多倫多為例,市民雖然可以購買及擁有電動滑板車,但目前不可以在公共道路、行人路、單車徑、單車專用道或步道上使用。

 

多倫多今年錄514宗微型交通工具意外

多倫多警方近日就針對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微型交通工具展開為期兩星期的安全教育及執法行動。

警方表示,今年至今已錄得514宗涉及微型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當中包括兩宗涉及電動滑板車的致命事故。執法人員會重點針對違規在行人路上行駛、在單車徑逆線行駛、違規使用電動輕便電單車,以及違例佔用單車徑泊車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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