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重大案例】員工突被要求返辦公室上班 法院判公司「變相解僱」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愈來愈多企業要求員工全面重返辦公室上班,但一宗最新卑詩法院的裁決可能對全國遠距工作安排帶來深遠影響,專家提醒僱主在推行「返辦公室」(Return-to-Office,RTO)政策時必須格外謹慎。

卑詩上訴法院於5月中旬維持一級法院的判決,裁定一名溫哥華地產發展公司員工,其長期遠距工作安排遭突然取消並被要求全職回辦公室,公司決定屬「變相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違反勞雇合約。

根據加拿大最高法院定義,「變相解僱」是指僱主單方面對僱傭合約的重要條款作出重大改變,而員工不同意並因此離職。

案件主角為帕羅林(Tracy Parolin)。法院文件顯示,她自2013年誕下雙胞胎、結束產假返回工作崗位後,便與僱主Cresse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建立彈性工作安排,因其中一名孩子當時有嚴重健康問題,她需要兼顧照顧責任。

2020年3月新冠疫情爆發後,帕羅林與公司其他員工一樣改為居家工作。其後即使其他員工陸續返回辦公室,她仍在歷任主管批准下持續在家工作,以配合育兒需要。

然而,法院文件指出,2023年5月一次討論加薪的會議上,新任主管突然取消她的彈性工作安排,並要求她全面回辦公室上班。帕羅林其後不久便離職。

公司辯稱,雙方僱傭合約中並無明文規定她可全職居家或在非標準工時工作,因此不存在違約問題。

不過,原審法官支持帕羅林的主張,認為多年來持續獲公司支持的彈性工作制度,已成為其僱傭關係中「基本且可執行條款」,而公司在未提前通知及未經協商下單方面更改安排,構成重大違約。上訴法院最終維持該裁決。

目前以Cressey Development Group名義營運的公司未對案件作出回應。

帕羅林接受訪問時表示,上訴法院裁決證實了她長久以來的感受——「這件事並不合理」。

她希望案件能喚起社會關注彈性工作的重要性,讓員工得以兼顧事業與家庭。「彈性工作並沒有讓我工作得更少,反而讓我能全心投入職務,同時照顧家庭。」

多倫多人力資源專家、「Moms at Work」創辦人文迪蒂(Allison Venditti)表示,近年席捲各地的返辦公室政策對許多家長而言「相當痛苦」。

她指出,除了通勤成本增加,許多家庭還需承擔更高的托兒開支,對本已承受生活壓力的家庭而言形成雙重打擊。

文迪蒂表示,目前與遠距工作相關的法律案件正陸續進入司法程序,預料隨着更多加拿大企業要求員工重返辦公室,類似訴訟將迅速增加。

此案例可能成為未來遠距工作權的法律指標

溫哥華Lawson Lundell律師事務所僱傭法律師伯傑(Ryan Berger)認為,帕羅林案的重要意義在於,它顯示遠距工作安排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演變成僱傭合約中的核心條款。

伯傑預料,全國代表員工的律師未來都會引用這項判例,主張客戶處境與帕羅林類似,因此若企業要推行重返辦公室措施時,必須仔細拿捏細節。

不過,多名僱傭法律師亦強調,此案並不代表僱主無權要求員工回辦公室上班。

多倫多Sherrard Kuzz律師事務所僱傭法律師戈卡勒(Sundeep Gokhale)表示,僱主無須對返辦公室政策感到不安,此裁決是提醒企業「不能轉向得太快」。

他指出,法院一再確認,「工作地點」本身就是僱傭關係中的重要條件,因此僱主必須清楚界定政策,尤其是遠距工作若屬暫時安排,更應事先說明。

另一名溫哥華僱傭訴訟律師哈默(Melanie Harmer)則認為,如果帕羅林在疫情前並未享有彈性工作制度,法院結果或許會不同。

她表示,對許多僱主而言,若員工當初僅因疫情而暫時居家辦公,企業在要求員工返回辦公室方面,法律立場通常會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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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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