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集團)、被告單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恆大集團數罪併罰,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對恆大地產判處罰金人民幣70億元;對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優先追繳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家印為恆大集團實控人,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
許家印還利用作為恆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許家印非法集資等多罪罪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央視
法院指,恆大集團、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的行為還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被告單位恆大地產的行為已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
同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還公開宣判了恆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運用資金等案,依法對許家印長子許智健、次子許騰鶴、甄立濤、柯鵬、杜亮、梁棟等56人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集資參與人代表等旁聽了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