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2歲男家樂福手痕點燃殺蟲水 焚毀超市判賠近4億新台幣

加拿大都市网

台灣桃園有年輕男子2023年底凌晨逛家樂福大賣場(超級市場)時,手痕點燃殺蟲水,導致賣場及商店街一間咖啡店焚毀,涉事家樂福要停業半年。當地法院近日裁家,縱火被告要賠償3.98億新台幣(約9800萬港元)。

受損家樂福需停業半年

據中時新聞報道,現年24歲郭姓桃園男子,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友人到家樂福中原店購物,郭男於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突然興起用殺蟲水向打火機的火焰噴射,之後未確認殺蟲水罐噴嘴處是否仍有殘火,便放回貨架,與友人到其他區域購物。

由於殺蟲水罐仍有餘水,引燃貨架上其他殺蟲劑併產生爆炸,結果該家樂富的1樓及地下1樓嚴重燒毀,且波及鄰近一間咖啡店受損。

郭男犯案後自首,已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以錢代刑)。

案中涉及的8間保險公司事後向郭男提民事訴訟求償,郭男放棄出庭答辯,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判郭男賠償保險公司3.98億元新台幣。

網友估算若郭男年薪百萬,也要398年不吃不喝才還得完,直言「一把火把人生都燒掉了!」律師說,保險公司要拿回這筆錢的確有難度,不過業者因為會計帳務需求,還是需要債權確認,因此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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