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小額錢債法庭提高索賠額 幫助節省昂貴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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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錢債法庭將從明年1月1日起,將處理最高索賠額從目前的25,000元提高到35,000元,以利當事人更快解決糾紛,免於向高級法院訴訟的繁瑣。

司法廳昨日宣布,為了讓省民和企業能在法官面前,更便捷和更可負擔地解決糾紛,省府將提高小額錢債法院的索賠限額。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向小額錢債法庭提出的最高索賠額將增至35,000元。
目前任何超過25,000元的索賠,都必須在高等法院進行,這可能要花費數年時間,並可能涉及昂貴的律師費用。在小額法庭,案件通常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得到解決,索償人無需僱用律師,可以僱用律師助理、法律專業學生或自我辯護。

幫助民眾節省昂貴律師費

安省司法廳長唐尼(Doug Downey)表示,省府將提高小額錢債法庭的最高索賠限額,以幫助人們和企業減少花在法庭上的時間和花在昂貴律師費上的錢。由於這一變化,更多的人將能夠使用較便宜的代理人(如律師助理和法律系學生)或通過自我代理來提出索賠或作出辯護。

安省律師助理協會第二副主席Colleen Wansbrough表示,這是向前邁出的一大步。此變更將減少法庭上的等待時間,並為當事人提供更具成本效益的訴訟代表等選擇。安省律師助理協會對當前的變更感到滿意,並期待繼續與司法廳合作,以改善法律訴訟渠道。

此外,此舉也會令高等法院其它案件的等待時間縮短,因原本應在高等法院審理的許多民事案件,現在將移交給小額法庭。這樣可以將更多資源用於其他緊迫案件,包括刑事和家庭案件。

安省共有77個小額錢債法庭。小額法庭索賠限額自2010年1月1日,從1萬元上調至25,000元後,一直維持至今。此外,在分區法院上訴的最低索賠額,也將從2,500元增加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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