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度假遭遇糟糕經歷 加航被判賠償1萬加元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都市網】加拿大一家小額索賠法院裁定,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因航班超售導致一對夫妻經歷了一場「可怕的經歷」,需要賠償他們1萬加元。這對夫妻在被承諾提供替代航班後被送往多個加拿大機場,但最終未能成行,毀掉了他們多年計劃的度假。

育空小額索賠法院在一份措辭嚴厲的裁決中指出,這對夫妻「受到了航空公司的可恥對待」。法官凱瑟琳·L·麥克勞德(Katherine L. McLeod)寫道,加航多次違反《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PPR),使這對夫妻經歷了一場「糟糕的經歷」。

違規與背景

《航空旅客保護條例》規定了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延誤和行李損壞等問題中對旅客的義務。

這對住在育空的夫妻為了一次沒有孩子的首次度假,儲蓄了三年。他們安排了工作假期和三名孩子的託管服務,計劃於2023年2月前往古巴度假村,度假時間為9天。

根據裁決內容,當他們抵達多倫多準備乘坐加航飛往古巴的航班時,卻發現航班超售。

乘客被告知,如果自願放棄座位,將獲得補償,並被安排搭乘當天稍後起飛的美國航空航班前往古巴。

裁決中指出,加航承認,這種情況屬於「拒絕登機」。

這對夫妻接受了這一提議,但幾個小時後卻得知航班對他們不可用,且未被告知具體原因。

三天的折磨

裁決詳述了這對夫妻長達三天的折磨。他們被轉往蒙特利爾,原以為會有替代航班,但隨後又被送回多倫多,再被轉至埃德蒙頓,加航始終未提供通往古巴的路徑。

最終,這對夫妻自費購買了前往墨西哥坎昆的機票,試圖挽救此次度假。然而,這要求他們多請假,導致收入損失。

法官裁定,最初的拒絕登機事件導致「巨大壓力」,而加航「完全未履行其溝通義務」。

條例與賠償

《航空旅客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如果航空公司為自願放棄座位的旅客提供補償(如安排其他航班),必須在航班起飛前向旅客提供書面確認。

但這對夫妻並未收到任何書面確認。

事件中,加航聲稱已為他們安排了乘坐加拿大越洋航空(Air Transat)的航班,但當他們抵達蒙特利爾的該航空公司服務台時,卻被告知並無相關機票記錄。

裁決指出:「加航似乎甚至沒有與越洋航空或美國航空有任何溝通的證據。」

加航辯稱,法院無權裁定非補償性損害賠償,並表示進一步的延誤是由不可控的天氣因素造成的。同時,加航認為已依據《航空旅客保護條例》履行義務,向這對夫妻每人支付2400加元作為拒絕登機的賠償。

在夫妻提起訴訟後,加航報銷了部分費用,總計約1800加元,用於支付他們部分酒店和餐飲費用。然而,法官認為,這未涵蓋所有開支,包括重新預訂新目的地航班的額外費用和收入損失。

原告之一托什·索斯威克(Tosh Southwick)在「航空旅客權益」Facebook群組中發帖慶祝勝訴,並表示此案「為其他類似案例樹立了新的先例」。

加拿大航空旅行中的挑戰

在加拿大,爭取航空旅行賠償並非易事。截至11月初,加拿大運輸局的航空旅客投訴積壓超過8萬起。

加拿大運輸監管機構於2023年提出了修訂規則,包括要求航空公司對任何航班中斷進行賠償,除非其能證明是「特殊情況」所致。然而,《航空旅客權利法案》尚未更新,發言人上月告訴CBC新聞,目前仍無最終草案的時間表。

現行法規於2019年生效,要求航空公司對其可控範圍內的延誤或取消(如超售)進行賠償,但航空公司可通過聲稱中斷原因不可控而拒絕賠償。

法官在此案中還著重指出自動化訂票系統的缺陷,以及客戶因聯繫不到人工客服而長時間等待的問題。

法官麥克勞德寫道:「儘管我欣賞航空技術的進步,本案表明計算機不能是唯一的決策者。若有人工對替代旅行方案進行審核並提供適當文件,很多問題都可以避免。」(都市網Rick編譯,圖片來源星島資料圖)

(ref:https://www.cbc.ca/news/business/air-canada-10k-horrendous-1.740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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