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涉嫌駕駛父母的汽車,以時速151公里,超速達70公里狂飆,最後被警方截停。 CTV
星島日報訊
安省奧沙華市(Oshawa)一名17歲少年,涉嫌駕駛父母的汽車在限速80公里的路段,以時速151公里狂飆,被警方截停,遭停牌處罰。
杜咸區警方(Durham Regional Police)表示,警方周五凌晨時分在奧沙華市和諧路(Harmony Road) 截停該名少年駕駛的汽車。現場雷達測速顯示,當時該車時速達151公里,而該路段的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
這名17歲少年駕駛的是他父母的本田思域(Honda Civic)房車,他遭到停牌7天的處罰。
在安省,行車時速超過最高限速50公里以上,被視為瘋狂駕駛(Stunt Driving),司機可面臨最高一萬元罰款,並且立即停牌7天,以及扣車7天。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