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要求被告王焱、范雪蓮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致歉聲明向范冰冰賠禮道歉,同時也分別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各5萬元。
新浪娛樂訊 10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布了《范冰冰》與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名譽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其實該起案件在2017年6月13日就已經立案,如今才審理終結。
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網站上發佈了標題為《范冰冰、***眾女星被包養絕密照》、《揭18位女星被包養絕密照 范冰冰排第一居然還有***》的文章,在文中配有范冰冰照片及「潛規則」、「私生子」、「被包養」等語言和文字,對原告及家人進行誹謗,侵犯了范冰冰的合法權益。范冰冰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四被告在人民法院報以書面的形式向范冰冰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來源:新浪娛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