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明年1月開審。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訊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明年1月開審,第一階段聆訊將會集中於所謂「雙重犯罪」問題,即是孟晚舟被指涉及的罪行,在加拿大和美國是否被視為犯罪。
孟晚舟的律師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啟動引渡程序將損害加拿大的主權,以及在世界舞台上的獨立性。
孟晚舟的律師又表示,透過加拿大的法律執行美國外交政策,根本不是加拿大的職責,特別是當這種外交政策與加拿大選擇的法律框架截然相反的時候。
美國當局指孟晚舟涉嫌透過香港註冊的空殼公司Skycom(星通技術有限公司)與伊朗進行交易,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並串謀詐騙多家金融機構。
皇家騎警去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拘捕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孟晚舟否認指控。雙重犯罪是引渡法的核心。
孟晚舟的法律團隊聲稱,針對其當事人的案件是有問題,因為對其當事人的指控源於該制裁令,然而該項美國制裁令並非國際制裁令,同時在加拿大司法部批准拘捕其當事人時,加拿大沒有該項制裁令。預料一月的聆訊只會持續幾天。
預計明年會進行進一步的聆訊,其中包括在6月時,聽取辯方關於加拿大和美國當局在孟晚舟被捕期間,侵犯她的權利的指控。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