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与航空公司纠纷半数获判赔 但获得赔偿后不得公开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都市网】加拿大运输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简称CTA)在去年9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解决了9,740宗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当中有50%以勒令航空公司向旅客赔偿或退款作结。

在判旅客得直的个案中,有72.6%为航空公司须因航班延误而作出赔偿;其余为向旅客退回额外收费或机票费用。

尽管这些裁决结果在CTA网站上有公布,但包括裁决理据等细节现在都被列为保密,而且同意和解者也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下公开谈论。有法律学者质疑这违反了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而裁决背后的理据和赔偿金额不再公开,也令其他考虑提出申诉的旅客失去了参考指标。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学院教授戴利(Paul Daly)表示:“这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私底下作出的,这违反了司法公开的原则,而且我对这一规例的合宪性也深表怀疑。”

加拿大的航空乘客保障条例于2019年生效,航空公司必须为某些情况下航班的延误作出赔偿,并为被取消的航班提供现金退款;如果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发生三小时或以上的延误,须向每名旅客支付最高1,000元的赔偿金。

CTA是负责解决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纠纷的政府机构,由于过去数年来旅客投诉大增,积压个案已累增至逾7.4万宗。

在有利于乘客的裁决中,有32.8%涉及加航(Air Canada),30%及涉西捷航空(WestJet),全国最大两家航空公司。

加航发言人回应指,在CTA这些涉及加航的裁决中,只有不足四成(39.5%)是勒令向旅客支付金钱,加航指在公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适当地赔偿给旅客。

加航又指CTA最近将航空公司对旅客投诉作出回应的时限缩短至14天,这有时会使航空公司无法收集必要的证据来为个案申辩。

CTA网站上只公布裁决的部分资料,如航班代号、日期、延误是否在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内,以及是否被勒令作出赔偿,但不提供裁决中的理据和赔偿金额。

CTA发言人奥曼(Tom Oommen)认为,目前公布的资讯就是与旅客相关的讯息。

为了简化和加快CTA投诉程序,相关法例于进行了修订,裁决内容必须在旅客和航空公司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全文公布。根据CTA资料,至今还没有出现双方都同意公开内容的案例。

此外,新例还禁止旅客公开CTA裁决中的大部分细节。

西捷航空旅客朴先生(Jason Park)原先打算公开谈论他的个案,但获CTA告知他必须噤声。他前年在乘搭西捷从渥太华往三藩市时,航班延误超过24小时,他向西捷索偿被拒。

他现在能够说的只有他获得了赔偿,并对裁决表示满意。他对判决的书面内容被列为保密感到失望,因为裁决的理据到底是甚么,对其他遇上同类情况的旅客来说,很有参考作用。

CTA的奥曼表示:“法例规定了甚么是机密,甚么不是。我们已在网站上发布了每宗个案的关键资讯。”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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