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女子出售「自住」柏文獲利45萬元 被判屬商業收入須繳稅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西溫哥華女子出售一套北溫的預售柏文(俗稱樓花),獲利近45.7萬元,該交易被稅務法庭裁定屬於投機性房地產投資,而非出售自住房屋,她須要為此繳納稅款。

一名稅務法庭法官裁定,一名西溫哥華的女子必須就出售北溫哥華一套預售柏文所得的近45,7萬元利潤繳稅,法官認為該交易是投機房地產項目的一部分,而非居民出售其主要住所。

屋主庫雷希(Michelle Qureshi)於2018年出售下朗斯代爾(Lower Lonsdale)一套兩房、面積1,000平方呎的柏文,其利潤經評估後將被課徵入息稅(income taxes)和貨勞稅(GST),她對此出上訴,但遭法官德克森(Perry Derksen)在5月19日公布的裁決中予以駁回。

這套位於北溫哥華西一街255號的柏文,是庫雷希於2015年以659,900元的價格,以預售合約的形式向Polygon West Quay Homes公司購得,並於2018年以略高於116萬元的價格售出。

扣除相關費用後,她從這筆交易中獲利456,907元。

庫雷希辯稱,這套柏文她原本是打算自住的,因此應符合主要居所豁免資格。但加拿大稅務局認為,這筆交易的增值部分屬於商業收入,並要求她繳納貨勞稅。

在稅務法庭上,法官站在稅務局一方,裁定該筆交易的種種跡象表明,庫雷希從一開始就打算轉手出售這套柏文。

法庭獲悉,由於柏文的建造時間超過預期,庫雷希於2017年10月完成購買併入住,然而在不到6周後,即2017年12月6日,她便將其掛牌投放市場,並於翌年春季售出。

庫雷希辯稱,自己原本打算從一套大房子搬來這套較小的柏文後長住。後來卻發現這幢大樓很嘈吵,不適合居住。

是否真住缺乏證據支持

但法官認為,這項解釋缺乏證據支持。

法官指出,庫雷希及其前夫還有一系列其他房地產交易,包括之前在西溫哥華購買的物業,其中一些已在稅務上被認定為商業投資。

法官也對庫雷希是否曾在該柏文住過提出質疑。

雖然她作證說自己由2017年底至2018年6月,一直與她的十幾歲的女兒們一起這套柏文里,但法官認為實際居住的證據不足,並補充說,她一邊搬進柏文一邊又掛牌出售,這「似乎不合邏輯」。

庫雷希舉證自己有搬入傢具,但法官指出,「居住不僅僅是把幾件東西搬進房子那麼簡單」,並指其行為更像是「為出售房屋而布置」。

理由包括,她從未更改過駕照上的地址,也從未在這套柏文里安裝過Wi-Fi,而她在西溫哥華的另一處房產卻保留了網絡服務。

法官還認為,她十幾歲的女兒們也不太可能從西溫哥華學校附近一幢有獨立卧室的大房子,搬到一間較小的柏文,然後共用一個房間。

物業廣告也提供佐證,廣告上稱這間柏文是全新的,而且空置。一份由庫雷希填寫並簽名的物業披露表格,對於該單位是否曾有人居住的問題一欄留空。

法院認定庫雷希購買該單位是為了進行商業活動,因此其利潤被視為應稅商業收入,無權享有自住房屋才有的資本利得稅務優惠。

該裁決還意味着,根據聯邦稅法,她符合「建築商」的定義,須就出售該柏文繳納GST,因為該柏文從未真正有人居住。

德克森指出,此案發生在2010年代中期大溫哥華地區房地產價格飆升的背景下,並指出,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的住房投機和可負擔性問題,省政府出台了諸如外國買家稅和後來的投機稅等措施。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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