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於8月24日發佈正式公告,維多利亞地區一名地產經紀因涉嫌違反卑詩省可負擔房屋計劃規定,遭處以停牌六個月及高達20萬元的罰款。
根據雙方簽署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維多利亞涉案地產經紀萊斯利(Jason Alexander Leslie)承認,自己在購買一處由省政府補貼新建的柏文(Condo)單位時,涉及「專業失當及不符合持牌人的行為」。
萊斯利於2018年2月13日買下Vivid at the Yates大樓的一居室單位。該項目是卑詩房屋局(BC Housing)推出的「可負擔置業計劃」(Affordable Home Ownership Program)之一,省政府當時向開發商提供了5,300萬元政府貸款,這才讓該大樓住宅得以用低於當時市場價平均12%的折扣向公眾發售。


規避自住條款非法謀利
為了確保公共資源不被地產炒家掠奪,該計劃規定:買家的家庭年總收入不得超過15萬元。且在購房後首兩年,必須將該單位作為其「主要居所」自住。
然而,萊斯利於2021年5月17日正式取得單位,卻隨即將房子出租。他其後承認,自己從未打算入住。



更關鍵的是,萊斯利在本次交易中還充當自己的買方經紀,從首10萬元房價中賺取了3%傭金,其餘金額則收取1.5%經紀傭金。同意令紀錄顯示,萊斯利在案發交易時,是Camosun Properties Ltd./Re/Max Camosun的持牌交易服務代表。目前,Re/Max網站已查不到他的資料。
兩宗投訴揭開違規交易
2024年3月5日,監管機構收到兩宗投訴,一宗來自Vivid at the Yates的業主立案法團(strata council)成員,另一宗來自公眾人士。
投訴指稱,萊斯利購入單位時沒有遵守相關契約限制。
經調查後,萊斯利同意將該單位交還卑詩房屋局。
他也退回當初購屋所得傭金,並償還該單位產生的凈租金收入、償還卑詩房屋局因該次購樓衍生支付的物業轉讓稅(property transfer tax)及全數訴訟法律費用。
除了退產與吐出利潤,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還勒令萊斯利必須繳納20萬元行政罰款(法定最高罰款上限為25萬元),並額外承擔5,000元的執法訴訟支出。
同時,在其六個月的停牌令屆滿後,萊斯利還必須接受管理經紀人長達一年的加強監督才能復牌。

事實上,萊斯利並非這棟保障住宅樓內的唯一「碩鼠」。卑詩省政府目前已向該大廈的其餘多名業主同步提起了13宗民事訴訟,指控這群人同樣透過虛報收入、規避自住條約等手段,非法霸佔了社會可負擔房屋資源。
圖: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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