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道
涉嫌醉駕的安省亞裔男子Jong-Won Jung,由於在多倫多警署等候呼氣測試期間遭警員毆打,而且被警員指示在警車后座小便,獲安省法院以權利受侵犯為由撤銷起訴。
涉嫌醉駕的安省亞裔男子Jong-Won Jung,由於在多倫多警署等候呼氣測試期間遭警員毆打,而且被警員指示在警車后座小便,獲安省法院以權利受侵犯為由撤銷起訴。
法官博瓦德(Joseph Bovard)在判詞指,Jung遭受的襲擊「非常嚴重侵犯」他的權利,因此酒精測試不能用作呈堂證據。博瓦德同時表示,不相信兩名負責拘捕的警員口供,認為兩人含糊其辭,沒有向法庭坦白。
Jung去年因為無法通過警方深夜路障的呼氣測試,與女友一同被帶返警署,他在警署房間被手扣扣在長凳上,等候第二次測試期間遭警員基爾(Amanpreet Gill)擊打。
Jung供稱基爾抓住他的衣領,然後多次將他的頭甩向牆壁和電話聽筒,直至另一名警員冼佳亞(Corey Sinclair)進入房間為止。Jung其後有向冼佳亞和另一名警員暗示被打,但無人理會。法庭文件顯示Jung頭部沒有明顯傷痕,但鎖骨有大片挫傷。
基爾辯稱因為Jung推開他的手,才意外將Jung甩向電話聽筒,但博瓦德說基爾的口供不可靠。雖然基爾供稱事後有跟Jung傾談和檢查傷勢,但沒有紀錄有關事件,博瓦德對此表示「難以理解」,亦反映有人未有盡職盡責,甚至可能使事情模糊不清。
資料來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