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電影製片人羅英浩(左一)被指落葯迷奸3個女子,日前遭法庭重判入獄11年。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訊
溫哥華華裔電影製片羅英浩(Raymond Ying Ho Law,譯音),被裁定性侵及偷窺等10項控罪罪名成立,日前遭法庭重判11年,扣除被羈留日子後,意味着他須要再服刑5年多。
現年55歲的羅英浩,原本被控13項罪名,法官較早時裁定他其中10項罪成。卑詩最高法院一個法官日前判處他入獄11年。控方原本建議的刑期為15年,而辯方則要求7至8年。案中涉及3個女受害人。審訊過程中,她們的身分均獲得保密。
住所落葯迷奸3女子
案情指,羅英浩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間,在其位於溫市耶魯鎮(Yaletown)的柏文住所中,分別落葯迷奸3個女子,並且拍攝性侵過程及受害人的祼照存盤。
法庭資料顯示,其中一個25歲女受害人,分別於2012年12月及2013年1月,被羅英浩以看劇本為借口要求前往其住所。期間,她因喝下含有迷奸葯GHB的飲品而失去知覺,結果被對方性侵。直至2013年8月,女受害人被溫市警方約談時,才赫然發現被偷偷拍下性交過程及性器官的照片。
2012年除夕夜,另一女受害人在夜總會被灌醉至不醒人事,然後遭羅英浩帶回住所性侵。直至2013年溫市警方聯絡及落口供時,她才發現自己被性侵。
羅英浩曾經製作一出名為《狂喜》(Ecstasy)的反毒電影,並於2011年在溫哥華拍攝。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