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購入熊膽熊掌 華裔男子遭1.8萬元重罰

加拿大都市网

■卑詩省法例規定,買賣野熊身體部分均屬違法。互聯網

本報記者

卑詩省一名華裔男子被指非法購入熊掌及熊膽,日前遭法院判處罰款1.8萬元。

被告為卡徹溪(Cache Creek)48歲居民謝鴻暉(Hong Hui Xie,譯音),本周一被法院判處罰款1.8萬元。根據法庭資料顯示,2015年10月,卑詩保育人員展開一項卧底調查行動,最後正式落案起訴謝氏9項罪名,其中3項控罪稍後獲撤銷。

保育官員服務處發言人麥克菲(Darcy MacPhee)指出,非法買賣野生動物身體部分或牠們的器官,無疑在嚴重危害牠們的數量。

熊掌在一些亞洲地區被視為珍貴食材,而熊膽則被指有葯療功效。不過,在卑詩省,捕獵者必須領有牌照,並且在指定的狩獵區。獵人可以食用或保留自己所獵殺的動物肉或鹿角等,也可以把獵物製成標本,但禁止買賣動物身體任何部分。

同時,就是合法獵得熊只後,法例規定獵人不可擁有、運送、出口熊膽(包括膽汁)和生殖器,而在與軀體或熊皮分割的情況下,獵人也不得擁有、運送及出口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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