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圖來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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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平曾稱給王道蓮打了5000元,但王表示沒收到
江蘇省鎮江句容人王道蓮在做保姆期間,僱主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兒托給她帶回老家撫養。王道蓮撫養孩子3年,如今僱主卻失聯了。眼看孩子已經到了該入托的年齡,王道蓮只得向句容市警方報案。昨日句容市茅山風景區派出所民警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們正在努力幫助王道蓮尋找孩子生母。
生母要求保姆將孩子帶回老家
事情要從2014年說起,那時王道蓮還在常州做月嫂。當年10月,中介向她介紹了個短期工作,稱孩子媽媽要出差,照顧一個星期,每天二百元。王道蓮告訴北青報記者,她想着時間不長就答應下來了。
王道蓮第一次見到「婷婷」的時候她只有兩個月大,當時帶着婷婷的是其母郭永平,「她三十多歲,跟我說自己一個人住,是一家化妝品店的主管。」
王道蓮照顧婷婷一星期之後將她交還給母親,然後回了老家江蘇句容。沒想到2015年春節還沒過完,郭永平就打來電話,希望把婷婷送到王道蓮的老家句容撫養,並表示願意每個月支付4500元,孩子的吃用都由她提供。王道蓮告訴北青報記者,她一開始不同意這麼做,但考慮到在家不出門就能打工,最後還是答應下來了。
於是2015年春節後,郭永平將婷婷送到了句容,同來的還有一名男子,郭向王道蓮稱此人是婷婷的父親。王道蓮對北青報記者稱,她還記得這名男子的名字叫「朱夢之」,但不確定是不是這三個字,也沒有留聯繫方式。
撫養三年親生母親失聯
2015年,郭永平隔一段時間就會到句容看婷婷,約定好的工資也一直打到王道蓮賬上。王道蓮稱,但到了2016年,郭永平就開始拖欠她的工資,與此同時,來看婷婷的次數也越來越少,「2016年總共就來看過兩三次」。
到了2017年,郭永平全年只來了一次。王道蓮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郭永平趕來還是因為婷婷生病,她要求郭永平帶孩子去看病。
2017年底,婷婷滿3周歲,到了入托年齡,結果郭永平卻失聯了。當年12月29日,郭給王道蓮卡里打了兩千元,並在微信上留言:「阿姨你別擔心,昨天的錢是我轉的,這兩天我再轉給你,這一段時間公司出了點事,在打官司,我心煩」。這也是雙方最後一次聯繫。
從2015年初把婷婷接到家裡開始,郭永平總共支付給王道蓮57000元,按照雙方每月4500元的約定,支付款項不足13個月。
婷婷一天天長大,50歲的王道蓮左右為難,她很喜歡這個自己從小帶到大的女孩,但自己家的實際情況實在不允許她繼續撫養婷婷了。
當地警方已在尋找孩子生母
婷婷2014年9月出生,現在三歲半,北青報記者詢問她媽媽的情況時,婷婷非常清楚地回答了媽媽叫郭永平,並說她已經很久沒見到媽媽了。
隨後,北青報記者加了郭永平微信,微信背景是婷婷的照片,面對北青報記者的詢問,此號回復稱,「她媽媽大概十九號就出來了」,此後再無回復。而王道蓮提供的郭永平電話也處在停機狀態。
前幾日,王道蓮前往句容市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報案。當天在派出所也沒能查到郭永平的下落,只查到了一條郭永平3月19日乘火車的記錄。
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回復北青報記者稱,經派出所調查,郭永平確實是婷婷生母,但婷婷的父親是誰卻沒有登記,同時他們找不到婷婷的其他家屬。民警表示,郭女士和王道蓮之間是一個口頭僱傭關係,現在是一方違約,還沒有證據表明郭永平遺棄了婷婷,警方也只能儘力尋找郭永平。
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向北青報記者解釋,在此案中,保姆和孩子生母之間是民事上的僱傭關係,根據民事權利義務,保姆有照顧撫養孩子日常的義務。但從法律角度來說,孩子生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是不能讓渡的,因此即使這位母親與保姆簽訂了僱傭協議,孩子母親仍然需要履行撫養的義務。此案中,這位母親將孩子安置給保姆後,拒不出現或者聯繫不上,有可能被認定為遺棄,一旦被認定為遺棄就將要負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將構成遺棄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