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變封口費!大多倫多華裔顧客一招迫使銀行退款道歉!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都市網】有銀行顧客表示,在發現銀行犯錯而要求獲得賠償時,對方提出以簽署保密協議作為條件,顧客拒絕。銀行在獲悉有媒體在跟進事件後,同意無條件向事主作出賠償及道歉。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 (CBC) 報道,居於安省Oakville的崔先生 (Guanghu Cui,譯音) 發現自己銀行賬戶上,每月都有一次至數筆$1.5的轉賬收費,但他記得銀行的財務顧問曾說,每月有五次免費轉賬,而且是包括電子轉賬。

他前往道明銀行 (TD Bank) 分行了解,發現電子轉賬並非免費,於是提出投訴。道銀最終同意退回有關費用,並提供小額獎賞作為禮待。

然而,當崔先生收到需要簽署的文件時,看到其中一項條款列明此項和解協議必須保密。「說實話,我真的很不高興,因為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你們為什麼要讓我封嘴?」

他拒絕簽署協議,而銀行的回應是不簽署不給錢。崔認為:「這樣既不公平,也不道德。」

居於曼省溫尼伯的蒙特利爾銀行 (BMO) 客戶米羅 (Ron Mireau) 也有類似遭遇,銀行表示如果他想取回在一宗電子轉賬詐騙事件中被盜款項的半數,就必須先簽署保密同意書。米羅說:「他們只想讓我閉嘴,就是這樣。」

保密協議原為保障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而設,但有律師稱這類協議現在越來越多地用於保護一些做錯事的人,涉及的個案包括財務糾紛、保險索償以至性侵犯等。

本國多個省份都在制訂限制使用保密協議的相關法例,在愛德華王子島更已獲得通過。

經CBC接觸道銀和滿銀後,兩家銀行都對其客戶作出了賠償,道銀更向崔先生道歉,承認當初不應該要求他簽署相關協議。

一位發言人表示,崔先生的擔憂已經得到「進一步審查」,他不再需要簽署保密協議。

當崔先生質問道明銀行為什麼要反悔時,該發言人表示,該協議「純粹是為了存檔」。

在給CBC的電子郵件中,一位發言人表示,銀行「認為不應該要求崔先生在這件事上籤署和解和免責文件」。

她不願透露為什麼之前要求他簽署保密協議,並表示這次經歷將被用作「指導機會」。

崔先生表示,他公開談論這件事的部分原因是出於一種責任感。

「這是我的責任,如果我發現有問題,我應該大聲說出來,」崔先生說。「這就是我們讓社會進步的方式。」

多倫多人權和就業律師Jennifer Kohr希望人們在被要求籤署保密協議時三思而後行。

「如果你不確定是否要簽署,應該提出問題並稍微推後一下,或者可以去得到一些(法律)建議。」

(CBC Go Public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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